1月27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月1日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寿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毛长军、潘海瀛、谢荣珂,秘书长张龙华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春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2021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沧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代表的资格审查报告》、《沧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补选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的议案》及人事任免议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对以上议题进行了分组审议。会议认为,2020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12件民生实事项目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明显成效。建议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坚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谋划组织实施好今年民生实事项目,合力攻坚破难题、加强督查促落实,真正把民生实事项目办成长效惠民工程。大家认为,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主动担当作为,提高立法质量,强化监督实效,拓展履职渠道,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作出了新贡献。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在政治建设上实现新提升,在科学立法上作出新突破,在依法监督上取得新成效,在代表工作上开创新局面,在自身建设上展现新作为。
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了联组审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议案和人事任免事项。(记者 李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