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区部分路口实行公交车(含允许通行的黄牌照客车)借用右转车道或最右侧直行车道左转措施。通讯员 孔大龙 摄
长城网讯(记者 代晴 通讯员 孔大龙)为落实沧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提升路口通行能力,沧州市交警支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论证和试运行,决定于12月16日7时起,在中心城区部分路口实行公交车(含允许通行的黄牌照客车)借用右转车道或最右侧直行车道左转措施。
实行借用右转车道左转措施的路口为:1、解放路与朝阳大街交叉口西口;2、解放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西口;3、九河路与朝阳路交叉口西口;4、九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东口;5、黄河路与清池大道交叉口西口;6、清池大道与九河路交叉口北口;7、贻成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南口;8、永安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南口;9、九河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西口;10、九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南口;11、浮阳大道与解放路交叉口东口;12、朝阳路与九河路交叉口西口;13、九河路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西口;14、永安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西口;15、开元大道与九河路交叉口北口;16、解放路与朝阳路交叉口北口;17、永安大道与向海路交叉口南口;18、永安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北口;19、长芦大道与百川路交叉口南口;20、永济路与交通大街交叉口西口;21、解放路与长芦大道交叉口西口;22、千童大道与黄河路交叉口北口;23、清池大道与新华路交叉口东口;24、开明街与石港路交叉口南口;25、迎宾大道与海河路交叉口北口;26、求是大道与永济西路交叉口北口。 实行借用最右侧直行车道左转措施的路口为:黄河路与浮阳大道交叉口西口。
公交车(含允许通行的黄牌照客车)借用右转车道、最右侧直行车道左转时,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确保交通安全。
公交车(含允许通行的黄牌照客车)借用右转车道、最右侧直行车道左转因等候放行信号,会对正常右转弯、直行通行车辆造成影响,请广大驾驶员给予理解和支持,耐心排队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