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是贯彻节水优先方针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的重要内容。按照工作部署,到2022年,北方50%以上、南方30%以上县(区)级行政区达到节水型社会标准。
近年来,我市(黄骅)深入贯彻“节水优先”治水方针,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强化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指标刚性约束,严格地下水节约保护,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进水价改革,不断增强社会节水意识,有力推动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记者 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