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我市召开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协调机制第一次小组(扩大)会议,进一步推动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工作协调机制落地落实,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互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市长梅世彤、副市长詹鹏出席会议。
梅世彤指出,金融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生态环境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要求,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协调联动,汇聚工作合力,不断提升金融工作质量和水平,全力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梅世彤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重点任务,对标对表先进,持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争创金融生态示范市。一要坚决维护金融机构合法债权。加大金融债权保护力度,提高金融案件的立案率、执结率,最大限度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严格实行“失信惩戒机制”,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列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示,采取限制市场准入等惩戒措施。二要落实各项支持政策措施。定期与金融机构沟通对接,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协调化解难题。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快推动涉企信息共享,帮助金融机构降低信息收集及运营成本,最大限度降低经营风险。三要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充分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加大防范宣传力度,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处置力度,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梅世彤强调,要健全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加大监督考核,创新工作举措,加强沟通、主动服务、齐心协力,推动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会议宣读了《关于印发沧州市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协调机制的通知》。市检察院检察长杨浩,市法院、市公安局主管负责同志,各县(市、区)及金融机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记者 屈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