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河北省加强工程质量安全行业监督管理办法》,全力推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做好权力下放、许可取消等事项的行业监管工作。
该办法重点监管在河北省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或进冀的工程勘察设计企业、监理企业、质量检测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及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的建筑施工企业。
推行审批部门承诺制度,每季度对下放事项许可案卷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抽查,严格落实许可责任追究,对检查、投诉及案卷抽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移交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将被实名投诉和举报的企业列为必查对象,将涉及信访和信用评分较低的企业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未按规定接受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仍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撤销资质或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