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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任务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张伟 肖勇
2020-06-15 09: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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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天从市委编办获悉,今年以来,我市牢牢抓住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机遇,围绕加强和创新基层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建引领、优化组织架构、下沉资源力量、强化服务保障,从体制机制上破解基层痛点、堵点,从根本上为基层减负、赋权,不断激发基层治理活力。目前,我市已在全省率先完成深化乡镇和街道改革任务。

  强化党建引领,建强基层治理“桥头堡”。加强乡镇和街道党(工)委对人大、政府、群团组织、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全面领导,建立“大党建”“大工委”工作机制。推动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下多部门、多事项联动的基层治理机制,探索构建党建引领、区域统筹、条块协同、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模式。构建“党建+网格化”“党建+党总支”“党建+服务”等载体,形成资源共享、规范高效、常态运行的基层服务新格局。

  优化机构设置,提升工作效能。坚持综合化、扁平化的改革方向,对乡镇和街道现有行政和事业机构进行调整优化,除4办(党政综合办、党建工作办、应急管理办、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1队(综合行政执法队)、2中心(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1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必设机构外,还因地制宜设置了社区建设和物业监督管理办公室等特色机构。改革后,全市191个乡镇和街道共设置工作机构1543个,较改革前减少201个,精简比例11.5%。

  明确职责,提升服务水平。全面梳理乡镇和街道的法定职责,制定公开90项乡镇和街道职责事项清单。推动乡镇和街道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领导、统筹区域发展、优化公共服务、实施公共管理、维护公共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管理上来。同时,理清县乡两级权责边界,制定公开县乡权责清单,实行职责准入制度,进一步为基层松绑。

  放权赋权,扩大管理权限。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原则,不断扩大乡镇和街道在市场准入、城乡建设、民生保障等方面的管理权限。各县(市、区)统一制定公开了90项职责事项、84项审批服务事项、34项基本公共服务事项、52项行政处罚事项的四张清单,做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

  资源力量下沉,充实人员力量。统筹各类编制资源,优先保障基层需求。改革以来,全市共下沉编制资源1079名,其中,市本级向主城区乡镇和街道下沉编制200名,16个县(市、区)向乡镇和街道下沉编制879名,保障乡镇和街道人员力量适应工作需要。同时,赋予乡镇和街道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鼓励支持基层通过人才引进、公开招聘、购买服务等方式补充力量,为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整合资源,推进便民高效服务。所有乡镇和街道均成立了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并将所有审批服务事项及相关工作人员向中心归并,实行开放式、大厅式、全科式“一门办理”“一站式服务”,构建起便民高效的审批服务工作体系。村(社区)设置一站式便民综合服务站,配备代办员,群众办事实现“大事不出乡(街道)、小事不出村(社区)”。

  组建一支综合执法队伍,推行“四个一”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强化乡镇和街道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乡镇和街道均统一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明确执法边界,推行“一张清单管权责”;整合执法力量,推行“一支队伍管执法”;规范执法行为,推行“一套机制管运行”;提升执法效能,推行“一张网格管治理”,有效推动解决基层执法权小责大、力量分散、多头执法、监管薄弱等难题。

关键词:改革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