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创建文明城市交通秩序提升行动,强化文明停车管理,自6月1日起,在沧州中心城区范围内,沧州交警支队、巡警支队对文明停车管理工作开展联合执法。
据悉,交巡警共投入866名警力联合执法治理机动车违法停车,其中交警290名、巡警576名。联合执法勤务时间分为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两种情况。工作日: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19时至22时,22时至次日7时;法定节假日:7时至12时,14时至18时,19时至次日7时。
治理范围为:沧州中心城区内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及道路红线至第一栋建筑物外立面之间区域。按照《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心城区文明停车管理的通告》要求,通过联合执法,对机动车停车秩序依法进行管理,具体包括:对机动车未进入停车泊位停放,进入停车泊位停放的机动车未按箭头指示方向停放,机动车停放时压泊位标线停放,拆除、损毁、涂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设置的停车设施和标志标线行为,私自设置机动车停车设施、停车泊位行为等进行管理规范。同时,协助城管、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私设地桩地锁、护栏清理和公共停车场违法违规收费治理,以及创城交通秩序提升行动指挥部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