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改委印发《沧州市消费扶贫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2020年行动要点》,联合市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等部门和单位开展多项具体行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持续释放消费扶贫政策红利,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行动要点要求,打通在消费、流通、生产各环节制约消费扶贫的痛点、难点和堵点,组织好产销对接,切实解决扶贫农畜产品滞销问题,多渠道促进对贫困地区旅游服务消费,最大程度化解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地区农畜产品销售和贫困群众增收带来的不利影响。
进一步扩大对贫困地区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规模。积极推动消费扶贫倡议书的有效落地。加大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工作力度。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争取将更多的农副产品列入《全国扶贫产品目录》。积极扶持我市更多贫困县的供应商入驻国家“扶贫832平台”。继续组织市直机关参与贫困地区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协调引导有条件的贫困县在沧州市开展本县农产品销售推介活动、设置专卖店(柜台)。把消费扶贫作为京津冀扶贫协作的重要内容,协调京津两市及帮扶区组织开展受援县农产品进机关单位、企业、学校、医院、军营“五进”活动,引导双方建立长期定向采购合作机制。深入开展“农校对接”消费扶贫行动,开展面向高校的订单农业。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消费扶贫力度,推动贫困县农畜产品进医院常态化。继续推动市属国企带头参与消费扶贫,继续组织开展“百企帮百村”消费扶贫行动。同时,支持鼓励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女企业家、女致富带头人、驻沧部队、民营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慈善组织等,发挥各自优势,深入开展消费扶贫参与脱贫攻坚,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增收脱贫。
进一步打通贫困地区产品流通和销售“瓶颈”。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扶持一批有发展前景的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支持“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和“电商服务站点+贫困户”的直采直销模式,在有条件的镇村建设电商服务站,搭建“网上交易、网下配送”的产销对接平台。认真落实支持贫困地区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的政策措施,加快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的“短板”。严格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启动“快递进村”工程,打通农村寄递物流网络。支持贫困地区参加中国廊坊农交会、农业嘉年华(北京)、中国国际农交会、博览会等各类影响力大、展示推介效果明显的农业展会。加大政府收储力度,引导地方储备粮食承储企业优先收储贫困地区符合国家标准的粮食。
进一步提升贫困地区产品和旅游等服务供给质量。支持鼓励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模式,在贫困地区建立生产基地,大力发展订单农业,提高农产品供给的规模化组织化水平。开展农产品初加工项目建设,支持贫困地区提升农产品储藏保鲜、分拣分级等能力,提高贫困地区农产品初加工水平。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实现2020年农产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的目标。鼓励和引导高校院所、龙头企业依托贫困地区资源禀赋,加大先进适用技术和成果示范推广力度。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实施粮食安全保障调控和应急设施项目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贫困县项目补助比例。继续实施文化旅游提升工程,着力培育精品民宿、旅游小镇、房车营地、艺术公社、康养农业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和新产品。大力提升乡村旅游服务水平,年内市级完成旅游扶贫重点村300人培训任务。加快贫困地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通村公路、景区景点连接线等基础设施,以及停车场、游客中心、餐饮、宾馆等服务设施建设,推进贫困地区“旅游厕所革命”,今年全市贫困地区新建、改扩建旅游厕所30座以上。积极发挥京津冀劳务协作机制作用,强化就业服务,实现劳务协作精准对接。建立沧州市输入京津贫困劳动力资源信息对接共享机制,鼓励引导劳动密集型企业建设就业扶贫载体等方式促进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建立跨区域劳动力信息协同和发布制度,持续加强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行动要点还提出,进一步加强对消费扶贫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宣传考核,确保消费扶贫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