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惠企惠民政策,在全省率先落地疫情期间援企稳岗返还政策。截至目前,共审核通过稳岗返还企业6572家,涉及资金1.64亿元,稳定就业岗位47万个。
疫情防控期间,将中小微企业裁员率放宽到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的20%;2月-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2月-4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减半征收失业保险费单位部分,预计可为企业减负7600万元。
同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1年4月30日,预计为企业减负3亿元;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经批准后,可以缓缴失业保险费,缓缴期不超过6个月;为5000名参保职工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742.3万元。
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及时发放失业保险金2526万元;及时启动实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发放临时价格补贴227万元;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