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为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冬,沧州市近日陆续开始为市区543个困难家庭发放取暖补贴,共计发放33.54万元。
据市财政局社会保障科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享受补贴的困难群众中,包括市本级的54个特困职工家庭以及运河区、新华区的489个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补贴标准为:集中供热困难家庭每户补贴600元;非集中供热家庭包括小区锅炉及自行燃煤取暖困难家庭每户补贴700元。
今年享受补贴的困难家庭中,447个为集中供热取暖,96个为非集中供热取暖。补贴由市财政局拨付至运河区、新华区和市总工会,其中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特困家庭的取暖补贴由运河区、新华区民政部门发放,特困职工家庭的取暖补贴由市总工会发放。(记者 孙晓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