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行政审批局获悉,为有效解决企业和办事群众“多地跑”“折返跑”问题,我市出台《市场主体迁移登记推行“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试行)》。原本需要往返两地、至少用时一个星期的市场主体迁移,现在即来即办,当场办结,大大提升了企业登记便利度,提高了办事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
市行政审批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市场主体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即日起试行,试行范围为:在沧州市辖区内各行政审批局及乡镇(街道)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登记设立的市场主体(限内资),在沧州市范围内进行迁移登记的市场主体。申请人只需提交相关材料,即可在迁入地登记机关当场办结。
市场主体迁移登记“一件事一次办”运行流程为:申请人办理迁移登记手续时,迁入地与迁出地会协同办理市场主体迁移调档,《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准予迁入调档函》、营业执照复印件实行容缺受理,直接在户籍系统中办理迁出手续。迁入地登记机关在办理迁入登记时,对纸质档案和《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市场主体迁移档案清单》等要件实行容缺受理。涉及登记事项变更的,在迁入同时一并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人办理完迁移登记手续后,迁入地登记机关在1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准予迁入调档函》、营业执照复印件邮寄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档案和《企业迁移登记注册通知函》《市场主体迁移档案清单》邮寄迁入地登记机关。(记者 李倩 通讯员 吴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