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沧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8月份成绩显示,在全国261个地级市排名中,我市以84.06分的成绩,稍逊安徽省宿州市0.27分,位居全国第二。
城市信用状况监测从信用服务实体经济、政务诚信、信用监管、信用惠民等多个方面对城市信用建设提出了要求,是对各地营商环境、城市形象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考量。在今年7月份全国信用监测排名中,我市排名第17位。对此,我市在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双公示”、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助企增信、“信易贷”5项工作中查弱项、补短板,对标新指标,总结工作重点,寻求提升途径。出台多项政策文件,完善信用体系制度建设。强化“双公示”信息监测,规范信息归集共享,建立月度通报机制,督促信源单位全量、准确、及时归集各类公共信用信息。建立市县两级评价企业名录,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文件,明确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的36个重点领域和410项监管事项清单,对企业开展差异化监管。同时,紧盯失信问题治理,建立失信问题台账,对列入台账问题,逐项销号。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失信惩戒措施事项清单,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此外,提升基层信用建设水平,以信用促经济发展。结合各地实际,开展政银合作,扩大“信易贷”规模。鼓励各县(市、区)依据当地特色产业,依托企业信用,打造金融服务试点。建立“白名单”企业月推送机制,通过走访企业,建立融资需求台账,结合企业信用状况,推荐企业到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据了解,各县(市、区)积极开展信用工作创建,8月份,在全国383个县级市排名中,渤海新区黄骅市位列第8名,任丘市位列第21名,泊头市位列第30名,河间市位列第58名,取得了历史成绩新高。
市信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锚定信用示范区创建的工作目标,砥砺奋进,再创佳绩,为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贡献力量。(记者 李智力 通讯员 倪迎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