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讯(记者 董肖飞 通讯员 史得江 郭丰舒)近日,海兴县张会亭乡郭桥村村民将一面印有“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百姓利益”字样的锦旗送给到了海兴县人民法院。
2021年8月3日,海兴县张会亭乡郭桥村194户农民因为土地承包费用问题将承包人河北某公司诉至法院。经审查,该案属于普通的民事诉讼,应当依法单独起诉,分别立案。
“该案件不符合共同起诉的条件,按程序出具一份裁定书驳回起诉,就可以结案了。但本案关系到一百多户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的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我们的工作就没有完成,必须站在群众的角度,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出实招、拿出硬本领来为人民服务。”海兴法院主要负责人了解案情后说。
立案、审判管理、民事审判等部门负责人立即开会研究,对该案进行细致的工作部署,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到位,确保程序的合法性、严谨性。
8月3日下午,海兴法院民庭法官李青松通过与郭桥村支书及代表沟通了解到,郭桥村涉案当事人大都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根本不具备独立诉讼的能力,更不懂得如何立案,难以承担律师的费用。对此,海兴法院决定开展上门立案服务。
8月4日一早,立案庭的干警赶到郭桥村,当场为农户们起草起诉状,进行现场立案,一直忙到晚上八点,194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的案子才全部审查完毕。
与此同时,李青松也在与被告积极沟通,被告对欠付194户承包费的事实无异议,称之所以没有支付2020年度的剩余承包费是因为在被告收割农作物时,由于部分村民阻工,给公司造成了一定损失。了解到事情的原委,李青松觉得有调解的可能,于是他选择将被告方作为突破口,展开调解工作。经过长达三个小时的沟通,被告最终同意在10天内将承包费一次性给付完毕。
8月17日,海兴法院工作人员将三十多万现金亲手交到了郭桥村村支书的手上。郭桥村村支书激动地说:“谢谢海兴法院,谢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