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沧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1日召开,会期3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沧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沧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沧州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21年市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沧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事项
九、其他事项
(一)对沧州市2020年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投票表决沧州市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