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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分级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结合常态化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申萍
2020-12-22 1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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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河北沧州)制定《沧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实施方案》,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共享共治效果,助力“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到2021年底,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将按需求建立本地本部门专用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机制,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常态化、全覆盖。

  方案提出,将全市各级有关部门2018年以来在依法履职中产生的登记注册、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违法失信等信息,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识,归集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记于企业名下。

  与第三方合作,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2021年底前,市市场监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将依据全省通用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信用风险等级及分级标准,建立适应本部门监管需求的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

  根据方案,我市将推行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模式。各级各有关部门按企业信用风险等级不同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对信用风险较低的,合理降低检查频次和比例,减少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对信用风险一般的,按照常规要求依法监管;对信用风险较高的,提高检查频次和比例,依法依规实行严管。

  根据方案,2021年底前,借助“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各级各有关部门结合监管职责,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相结合机制,合理确定不同信用风险等级企业随机抽查比例、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监管效果,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随机抽查结果分别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认,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定期评估随机抽查效果,支撑“河北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系统”不断优化企业信用风险评价模型和分级标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合落到实处。(记者 申萍)

关键词:信用风险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