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巡警救助受伤的猫头鹰。通讯员 左添伟 王宝航 摄
长城网讯(记者 代晴 通讯员 左添伟 王宝航)12月3日,沧州市民刘先生在自家小区楼道里捡到一只受伤的猫头鹰,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
接警后,沧州市巡警五大队509车组迅速到达现场,刘先生将受伤猫头鹰递到民警手中,并长长舒了口气。经询问得知,这只猫头鹰是刘先生在楼道里发现的,发现时猫头鹰已经不能正常飞行,查找周围也未发现巢穴,担心受伤的猫头鹰因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去,于是紧急拨打110报警电话求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联系沧州市野生动物保护中心的工作人员,将猫头鹰交由专业人员进行救治饲养。
民警呼吁广大群众,由于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猫头鹰常常在市区出现,但猫头鹰(又称鸮、枭)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不能私养、出售、收购。广大群众若是发现受伤的野生动物,可联系当地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森林公安或拨打110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