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沧州市不断完善举措,大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秋冬季期间,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12.33%,超额完成2%的目标任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84,较上年同期下降12.44%;重污染天数为11天,较上年同期减少3天。今年第一季度,全市PM2.5平均浓度6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21%,超额完成2%的目标任务,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5.83,同比下降14.14%,优良天数60天,同比增加7天。这是记者昨天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的。
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既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也是实现绿色发展的内在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调度部署。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中心坚持督导检查与日常调度相结合,每月对19个县(市、区)和168个乡镇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压实县乡两级属地责任。
强化散煤管控,在去年完成气电代煤替代工程21.91万户、实现散煤经营网点动态清零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严防散煤复燃大排查专项行动,累计出动7.6万余人次,检查农户267.9万余个次。强化企业治理,开展秋冬季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全市出动执法人员12756人次,检查企业(点位)3859家次,发现问题1242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119个。秋冬季期间,全市共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38家,查办环境行政处罚案件1022件,处罚金额4620余万元,实施环境保护配套办法109件。
强化扬尘面源管控。加大建筑施工扬尘监管,全市522家在建施工工地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在线监测系统并联网。并利用秸秆禁烧红外监控系统,严控露天焚烧,建立网络化监管机制,发现火情及时推送处置,严格落实奖惩,秋冬季期间共立案135起,处罚8.08万元。
强化机动车管控。强化重型柴油车路检路查,目前市县两级共有25辆移动式遥感监测车和10套固定垂直式遥感监测设备,布设33个检测点位,重型柴油车检查和处罚数量均始终在全省排名前列。划定了高污染车辆禁行区,调整中心城区黄牌照货车限行区,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