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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大考敦促社区及网格化立法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
2020-03-06 08: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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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次疫情大考,社区组织充分发挥了联防联控第一线的战斗堡垒作用,网格化管理对防控疫情发挥作用效果明显。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社区是联防联控的第一线,也是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最有效的防线。把社区这道防线守住,就能有效切断疫情扩散蔓延的渠道。全国都要充分发挥社区在疫情防控中的阻击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加强社区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使所有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但从社区和网格化管理的实际工作中看,各项工作的开展,虽然成效显著、成绩斐然,但在具体工作上明显缺少法律支撑,问题显而易见。这给社区及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带来了难度,需抓紧补齐这一短板。

  回顾社区建设工作,是自1993年11月13日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的意见》的通知后开展起来的,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起步阶段。主要是经济相对发达的大中城市在街道、居委会(基层社区)层面初步开展了为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等民政服务对象提供福利服务和为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的社区服务活动,并尝试性开展了一些社区服务项目。二是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全国多数城市开展了社区服务,不少城市社区服务形成了系列发展的态势,社区服务几乎包括了社区需要的所有社会服务。明确了社区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一个重要行业,是具有福利性质的第三产业,第一次提出社区服务要向社会化、产业化方向发展,要建立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要强化“以服务养服务”的意识,即以有偿服务(经营性服务)养无偿服务(福利服务)。三是全面纳入社区建设阶段。社区服务的领域更为宽广,服务职责更为全面,从最基本的社会保障到高档次的社会化服务,几乎无所不包;社区服务越来越成为政府解决下岗工人再就业的一个重要途径;社区服务的科技含量增加。

  在新形势下,大力推进完善社区建设,不断深化社区服务,是解决城市发展中诸多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又对社区及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更加完善、健全、深化社区及网格化管理和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新课题。原来明确的社区身份和服务内容随着形势的发展已经发生了变化。现在社区的工作几乎无所不包,包罗万象。这就需要明确社区的身份。社区是行政机构还是派出单位?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性质?如何给社区定性?社区依据什么法律工作?社区的法律、政策支撑是什么?如果说是“自治组织”,社区的领导是否经过社区居民选举产生?在这次疫情大考面前,社区所做的工作,众所皆知,功不可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健全国家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中指出:“从立法、执法、守法各环节发力,切实推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制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这更加强调了法律在具体工作中的支撑作用。社区是联防联控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基础防线。而这第一道防线和基础防线,工作量大,工作繁重,突发性和应急性工作来临后,社区人员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有时为采集居民信息需要工作到晚上11时左右(如这次疫情)。就是这样的工作、这样的防线,恰恰缺少法律对工作的支撑。就目前工作而言,应该用法律的形式赋予社区权、责、利,使社区和居民有彼此约束的权利和义务,并吸引大学生到社区工作,提高社区岗位的吸引力,提高社区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让社区工作人员有责任、有职能、有动力。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强调,“创新社会治理,要以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根本坐标,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把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会治理和基层建设的一条红线,深入拓展区域化党建,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的专业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推动管理重心下移,推动服务和管理力量向基层倾斜,实现从管理向治理转变,激发基层活力,提升社区能力,形成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这给社区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网格化管理在这次疫情大考面前发挥作用效果明显,这是在对沧州市16个县(市、区)调研中发现的。2014年2月26日习近平在北京考察时提出:“要健全城市管理体制,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尤其要加强市政设施运行管理、交通管理、环境管理、应急管理,推进城市管理目标、方法、模式现代化。”网格化管理是基层工作进行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和推进城市管理目标、方法、模式现代化的有效抓手。如何将网格化管理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也是值得我们探索的课题。实现“网格兜底”全覆盖,是城市建设的需要,也是社会治理的需要,通过法律方式将“社会人”变成“社区人”,“定格、定人、定责、定序”,使“格中有人、人在格上、事在格办”,用法律将网格管理制度化、模板化、规范化,使网格化管理在新形势下,在社会管理、社会治理及其他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所以,对网格员赋予权、责、利也是不可少的,法律的支撑更是不可替代的。

  总之,社区、网格化管理立法工作形势所迫、迫在眉睫。

关键词:疫情,网格化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