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县区分站:
当前位置: 狮城新闻

沧州市9个县(市、区)获省县域跃升专项资金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邓羽 孙健
2020-01-07 13:48:16
分享:

  日前,河北省政府新闻办举行“2019年河北省县域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结果”新闻发布会,全省共有75个县获得专项资金奖励,其中沧州市9个县(市、区)获河北省县域跃升专项资金,奖励金额达1700万元。

  根据本次监测评价结果,运河区、河间市由C类跃升为B类,其中,运河区跃升并进位10位以上获奖励资金400万元;河间市跃升获奖励资金200万元。黄骅市、青县、肃宁县、献县进位10位以上,分别获奖励资金200万元;泊头市、沧县、新华区进位5至9位,分别获奖励资金100万元。这也反映出全市县域科技创新能力水平普遍提升。

  根据管理办法,奖励资金的使用主体是县级科技主管部门,省财政将把奖励资金直接拨付至科技主管部门账号,资金主要用于县级科技主管部门在推进县域科技创新中组织开展的调查研究、工作培训、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创新主体培育、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学研对接和科技合作等工作,以及为此进行的政府购买服务。

  在资金使用期限上,该专项资金可以跨年度使用,但一般不得超过两年。在资金使用方法上,授予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充分的自主权,但不得用于对省、市相关科技项目或资金的配套,不得用于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外的支出。省科技厅将对奖励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进行抽查评价,并作为县(市、区)年度科技创新能力监测评价中管理创新指标的评价依据。

关键词:县域,专项资金,监测评价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