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20条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的政策措施,涉及创新流通发展、培育消费热点、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财税金融支持、优化市场流通环境等多个方面。
创新流通发展方面,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动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推动传统流通企业创新转型升级,在城市规划调整、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改扩建用地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改造提升商业步行街。将社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给予财政支持,并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优惠政策。抓紧调整扩大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
培育消费热点方面,释放汽车消费潜力。实施汽车限购的地区要结合实际情况,探索推行逐步放宽或取消限购的具体措施。有条件的地方对购置新能源汽车给予积极支持。促进二手车流通。支持绿色智能商品以旧换新。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拓宽假日消费空间。搭建品牌商品营销平台。积极培育形成若干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深化放管服改革方面,加快连锁便利店发展。探索进一步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条件,具备条件的企业从事书报刊发行业务实行“总部审批、单店备案”。支持地方探索对符合条件的品牌连锁企业试行“一照多址”登记。开展简化烟草、乙类非处方药经营审批手续试点。扩大成品油市场准入。取消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将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下放至地市级人民政府。
强化财税金融支持方面,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费用。推动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尽快全面落实。各地不得干预连锁企业依法申请和享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研究进一步扩大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适用范围。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
优化市场流通环境方面,强化消费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严厉打击线上线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发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商务部研究院流通与消费研究所副所长关利欣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基于前期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相关政策,《意见》提出了力度更大、范围更广的流通领域改革创新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流通领域有效供给,激发消费潜力释放。
关利欣指出,《意见》亮点突出,一是坚持民生导向,通过引导流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完善便利消费的实施环境、增加品质消费、绿色智能消费、假日消费供给等,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二是坚持市场主导,强化“放管服”改革,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费用、鼓励流通企业研发创新。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制约消费扩大的“痛点”和“堵点”,完善商业用房、企业登记审批、经营许可、设施配套等体制机制,确保政策切实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