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来自安徽的汪某和河南的明某,带着一面写有“解百姓之难,急民工之苦”的锦旗,来到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感谢民警帮助他们拿到了拖欠的17万余元工资。
据介绍,今年7月初,青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的案件,青县某家具有限公司自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拖欠农民工汪某、明某在内的10人工资,共计17万余元。该公司法人代表夏某逃匿。接到警情后,治安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进行调查处置。通过几天紧张的调查取证和公司厂房出租人积极配合,民警终于与夏某取得联系。
经调查了解,夏某是北京市人,2017年11月到青县开办了一家制作家具的公司,他招聘了10名来自湖北、安徽、河南的农民工,并与工人们约定,每月先给工人发一部分生活费,到年底时再一次性结算工资。可从2018年9月至2019年5月,工人们不但没有收到生活费,连之前约定的工资也没有收到,共计17万余元。在与夏某无法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工人们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案。民警联系到夏某后,多次对夏某讲法律、讲政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随后,夏某将拖欠的17万余元工资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