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泊头市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建立“1﹢7﹢N”模式,成立12个临时办案组,全面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维护民生民利。
建立“1+7+N”工作模式,负责监督发现问题线索。“1”即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统筹协调执纪监督工作;“7”即7个监督检查室,对负责联系的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单位执纪监督;“N”即各乡镇、街道纪委,派出纪检组,市直部门、国有企业机关纪委(机关党委),负责对相应党组织及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或基层工作人员执纪监督。
成立12个临时办案组,负责查办案件工作。泊头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按照“两保六包三精准”的要求,积极下沉乡镇、街道,督导线索处置进度,监督检查室对所联系乡镇、街道进行全程工作指导,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办案组长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签字背书工作机制,专人负专责,规范流程,科学管理,优先处置,限期要账,建立健全各环节高效运转的快速联动机制,确保问题线索处置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查处到位和回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