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施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自我声明制度。这意味着现行“企业自愿申请+政府核查发证+市场监督”管理模式改为“企业自我声明+政府后续监管+市场监督”的管理模式。
自愿参加计量保证能力评价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按照《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进行自我评价。达到《规范》有关要求的,通过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自我声明,公开承诺企业已达到《规范》要求。声明后即可在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上使用全国统一的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C标志)。
市场监管部门在企业使用C标志前不再对其计量保证能力进行核查。公开声明后,如企业主体资格、生产的定量包装商品品种或者规格发生变化,企业要及时通过相关网站作出变更或注销声明。市场监管部门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使用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监管制度,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