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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山法官32小时化解一起养殖纠纷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
2019-04-29 11: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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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0多头育肥猪已到委托合同交付日期,但因养殖费用发生争执,养殖户突然提出拒绝牧业公司按照原先签订的合同款回收育肥猪。已到出栏期的猪如若不及时出栏,很有可能发生疫情。

  随后,盐山县一牧业公司法人代表于某将诉状递到法院。盐山法院鉴于案情特殊,马上将该案转入诉前化解程序,作为承接该案“一乡一庭”的法官徐彩虹在仔细了解案情后,立即委派法警迅速驱车到海兴县养殖方进行送达工作。徐彩虹说:“当时已有人员车辆进过养殖大棚,如果造成细菌感染,不但500多头育肥猪岌岌可危,更会激化双方纠纷。”

  第二天上午,该案双方当事人来到乡镇法庭,在徐彩虹的主持下进行诉前化解。调解伊始,双方各执一词,养殖方也就是本案的被告人王某和田某二人觉得,现如今养殖过程艰辛,风险大,而且猪肉价格仍在上涨,如果按照合同价格,可能还会赔钱;而委托养殖方于某认为,对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交易。就这样彼此都不愿意让步,现场气氛一度白热化。

  僵持中,法官、驻庭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从案件中客观存在的不确定因素着手,分别从原被告双方的立场一点点梳理,办案法官徐彩虹从双方签订的养殖合同、应履行的权利义务以及当前的市场行情,耐心引导双方用长期合作发展的眼光看待问题。经过两个多小时调解,被告方逐渐转变了态度,原告于某也在调解员的劝说下愿意让步。最后,双方均做出了让步,重新签订了补充协议:当天便将500多头育肥猪出栏,于某也按双方新协议,将13万余元合同款及时打入了养殖户的账户。下午6时许,原被告双方再次来到法庭,向徐彩虹当面致谢。他们说,有了基层“法庭”就是好,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矛盾纠纷。双方还一致表示,他们准备签订一个长期合作合同,并由徐彩虹来做见证人。

  整个诉前化解从接案、立案、送达、案件调解、矛盾化解,共计32小时,不但最大限度降低了当事人损失,也消解了合同双方的矛盾纠纷。盐山法院负责人表示,这一案例是盐山法院深化“一乡(镇)一法庭”建设的成果显现,盐山法院着力构建以乡镇法庭为主导的诉前纠纷调解机制,由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常驻各乡镇法庭专职立案、调解,对接法院速裁审判专业团队,依托诉前调解、委派调解、小额诉讼、司法确认等工作形式,打造快速高效的专业化诉前纠纷化解机制,为乡村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关键词:盐山,法官责任编辑:董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