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从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水平、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等方面,全面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让广大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
全面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水平。抓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坚持好“三会一课”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以及主题党日活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要实现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重视发展优秀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特级教师等入党。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养,建立常态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教职工政治学习。实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师德考核档案和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绩效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
提高教师队伍专业化水平。办好师范教育,沧州师范学院逐步压缩非师范专业,使师范专业学生人数占在校学生总数的60%以上,师范专业数量占专业总数的50%以上。完善师范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到一线学校实习半年的制度。逐步扩大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和层次,调整履约任教服务期限。在建设中小学教师队伍上,全面落实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将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必修学时(学分)。中小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在建设双师型职业院校教师队伍上,每年有计划安排教师到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进行专业研修、考察和实践,对定期选派教师到企业实践的职业院校给予补助。举办市级职业院校教师专业技能比赛,吸引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级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中高职院校在编制内自主录用教师,并将15%的编制额用于聘请兼职教师,财政按编制内人员经费拨款标准拨付经费。
全面深化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改革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通过事业单位改革等收回的事业编制向教师队伍倾斜,以及对农村小学和教学点实行编制倾斜。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岗位,采用劳务派遣或聘任制等方式解决,将置换出的编制全部用于补充专任教师。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使用编外教师,严禁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和各种形式“吃空饷”。改革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资源配置方式,实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到2020年全面推开。完善中小学教师准入和招聘制度,新入职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改革中小学教师职称和考核评价制度,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和特级教师的必要条件。完善职业院校教师管理制度,对紧缺急需的优秀专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可采用“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办法,推行职称直评直聘制度。改革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将高等学校增人计划由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在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或人员总量范围内,自主制订招聘条件和标准,自主确定招聘数量、时间,自主公开招聘人才。
同时将高等学校教师主系列及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等学校,由高等学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评审结果实行备案制。
不断提高教师地位待遇。市县在核定中小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严格落实国家增资标准。省级示范性高中绩效工资水平在两倍以内可调整到1:1.5以上,适当提高普通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将控制线提高到1.1倍,以解决寄宿制管理学校的教师早晚自习、周六日等超课时超工作量问题。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和特殊教育教师倾斜,班主任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教师月平均绩效工资收入水平的25%,特教补贴费标准按本人基本工资的15%核发。加快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到2020年每个乡镇中心校都建成一定面积的周转宿舍。全面推行乡村教师定期体检制度。依法保障并全面落实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聘、培养培训、科研资助、表彰奖励、教龄和工龄计算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民办学校应与教师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理确定教师薪酬并按时足额支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高等学校的基础绩效工资标准可按统一规定执行,也可以自行设置基础绩效工资标准或不设置基础绩效工资,将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奖励。高等学校可按规定探索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和项目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分配办法。高层次人才集中且资金承受能力较强的高等学校,可按规定申请提高绩效工资总体水平的控制线,将控制线提高到指导线的2倍。对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教师,由各级人民政府在每年教师节进行奖励和表彰。市财政每年至少拿出100万元,用于奖励长期在农村工作的优秀乡村教师和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