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石家庄召开。会议提出,今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目标为:全省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0%,PM2.5平均浓度较2018年下降5%以上,达到53微克/立方米。
河北省提出,今年,全省地表水74个国考断面中,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断面比例达到47.3%以上,劣Ⅴ类水体断面比例下降至29.7%以下;全省31个国考设区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极差比例控制在7.7%以内;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保持在87.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全省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8年下降3.6%。重要自然保护地的违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区以及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
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河北省将突出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和重点问题,持续攻坚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着力打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散煤整治和清洁替代、机动车污染防治、扬尘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深度治理、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六大攻坚战。
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河北省将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河流湖库综合治理、工业污水达标整治、城镇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等五大专项行动。推进滹沱河、沧浪渠、滏阳河等重污染河流(河段)环境治理攻坚,确保水质按期达标。强化工业污水限期达标整治,全省重点涉水排污单位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大力实施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工程,各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综合整治不达标入海河流,实施沿海三市总氮排放总量控制。实行湾长制,推动重点河口海湾污染整治。
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河北省将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新增完成4000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任务,15000个村庄生活污水实现有效管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建立全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修复名录,强化建设用地开发利用联动监管。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推动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体系,探索开展污染修复(防控)试点。严格固体废物环境管理,推进重点涉危企业环保智能监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固废和危废违法行为,从严审查、减量进口固体废物,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
今年,河北省将突出太行山、燕山、坝上高原等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重点区域,聚焦各类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河流湖库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开展生态环境大排查大整治和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着力解决违法违规侵占重要自然生态空间、破坏损害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在滦河、潮白河、永定河、大清河、滹沱河等重要流域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全面实施区域空间环境评价。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建设,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