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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升级版”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
2019-03-07 10:2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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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沧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提升计划》

  提示:日前,我市出台的《沧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提升计划》提出,从2019年至2021年,我市将围绕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与科技融合发展、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人才保障六个方面进行提升。

  公共文化设施“更强大”

  根据《计划》,未来三年,我市将在中心城区建成15个“遇书房”城市分馆,与社会力量合作建成10个城市书吧、15个知识驿站、众多不同载体的阅读微空间;投资3.7亿元,建成面积约3.8万平方米,包括职工服务区、职工教育区、职工休闲娱乐区、职工健身区、工人小球馆、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厅及室外活动场地等在内的沧州市工人文化宫。

  完善县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包括河间市“三心两馆”、黄骅市“四馆一中心”、东光县“四馆一厅”、青县市民文化活动中心、海兴县“四馆二院”、盐山县文化艺术中心、新华区图书文化馆和运河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建设项目;已建成的馆舍按照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中部标准要求,在免费开放、服务供给、数字化建设等方面做好提档升级工作。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按照相关要求,全部独立或者相对独立设置,并实现错时开放;继续推进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达标率保持80%以上;将渤海新区(中捷产业园区、南大港产业园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中,按照新城建设规划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标准力争到2020年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多元化”

  《计划》提出,每年11月,我市将统一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通过文化沧州云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示并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每年年初按照总数三分之一的比例,制定标准化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推进计划,市建设办跟踪管理,年底统一组织考核评估。同时,根据目录,拟定文化人才扶贫计划,积极开展文化扶贫工作。市县两级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向贫困村进行一定程度的倾斜,承接主体到农村进行惠民演出不低于总场次的30%。落实农村电影放映补贴经费,依托沧州春雨农村数字电影院线、黄骅沧骅农村数字电影院线、沧县金穗农村数字电影院线,保证每个行政村每月看1场以上电影。

  公共文化机构进一步完善特殊群体的专用辅助设施、设备以及针对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农村留守妇女儿童和生活困难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项目。2019年5月底前,市群艺馆和县级文化馆辅助设施设备达到建设标准;2020年底前,市、县两级图书馆、博物馆的辅助设施设备要进一步提升完善。每年市、县两级文化馆面向务工人员的流动演出、展览分别达到1场以上,市、县两级图书馆面向务工人员的流动服务达到2次以上,购买服务承接主体的院团面向务工人员的演出达到2场以上。

  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单位制定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相关政策文件,设立免费服务项目,进一步推动各级各类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设立免费服务项目。

  今年底市区“三馆”完成数字化提升

  根据《计划》,我市将加强文化沧州云数字平台的运行管理和提档升级工作,实现文化沧州云手机A P P的上线运行。优化县级图书馆、文化馆网站的服务功能,促进市、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实现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文化场所无线网络全覆盖,配备数字文化设备,提升数字文化服务能力。2019年底,市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完成数字化提升工作;到2020年,各县(市、区)图书馆、文化馆至少各完成1个地方特色数字资源库建设。

  三年培育100个“文化干细胞”示范点《计划》中指出,市县两级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探索试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申报制度,经招标确定的承接主体上报所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安排计划;市级购买承接主体在市本级的活动场次不能超过所承担总场次的10%,原则上不能在同一地点演出;加强购买绩效评价,健全由购买主体、公共文化服务对象以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综合评审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加大文化惠民卡发放力度和服务范围,提升文化惠民卡服务功能;抓好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工程,依托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打造一批“乡村文化客厅”和“阅读微空间”;在商业演出和电影放映中安排低价场次和门票。

  加大“文化干细胞”培育力度,力争到2020年底,在全市培育100个具有沧州文化特色、服务能力较强、服务标准规范的“文化干细胞”示范点,遴选50个“文化干细胞”培育对象。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更完善根据《计划》,我市将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动态评估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综合评价乡镇(街道)、村(社区)及有关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依托“京津冀公共文化服务示范走廊发展联盟”,开展文化艺术演出及展览交流合作活动,利用大运河城市旅游推广联盟,针对诗经文化、医药文化、运河文化、渤海文化、武术文化、杂技文化等“沧州文化脉系”进行专题谋划宣传,加强与专业团队的对接合作。加强博物馆、群艺馆等各级文化事业单位与京津冀以及周边馆际交流活动,加强沧州县域之间开展丰富多彩的展览演出交流活动。

  进一步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市图书馆、博物馆、群艺馆、艺研所等事业单位理事会的决策功能;逐步在有条件的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公共文化设施资产统计报告制度和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情况的年报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公共文化设施及公众活动的安全评价。

  与京津冀联合实施“十百千”文化种子选手培育工程

  《计划》指出,通过招聘、引进等方式,到2020年,市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达到70%以上,县级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业务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达到80%以上。加强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培训,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教学体系。按照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要求,定期组织县、乡、村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参加脱产培训和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网络培训。

  实施“十百千”文化种子选手培育工程。集全市文博图类专业人才力量,与京津冀等地专业院校联合办学,倾力打造20个文化人才培训基地,培养200名高素质的专职文化管理员,培训1000名村级兼职文化管理、辅导人员。

  进一步完善文化志愿者注册招募、服务记录、管理评价和激励保障等措施,力争由原来的10000余人增加到15000人,精心打造图书馆讲座培训、图书导读,博物馆讲解,群艺馆文艺演出、艺术培训,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乡贤书院”等亮点志愿服务品牌活动;加强运行管理,完善文化志愿服务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文化志愿者报名审批、文化志愿活动点单服务、文化志愿活动大数据及需求反馈等一站式服务;开展文化志愿服务奖评活动,对文化志愿者和团队进行星级评定,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加强业余文艺团队管理和乡土文化人才建设。严格业余文艺团队星级评定制度,通过强化各级培训、评比等活动逐步提高业余文艺团队的活动水平和专业能力;形成全市乡土文化能人选拔、激励、使用的长效机制,搭建展示交流平台,每年组织一次广场舞比赛和乡土文化能人选拔赛,促进乡土文化能人的交流和提高。

关键词:文化,服务责任编辑: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