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网沧州讯(记者 袁月)9月26日上午,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为建设沿海率先发展创新示范区和环渤海地区重要现代化工业城市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举旨在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推动沧州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助力沧州打造沿海率先发展创新示范区 。
记者从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意见》紧扣沧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从增强服务保障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维护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营造规范有序的营商环境、创建公平权威的法治环境、打造天蓝地绿的生态环境等5个方面制定了24条具体实施细则。
《意见》明确,保障沿海经济发展重大基础设施及临港产业建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提供精准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重大产业项目在沧州落地,推动建立京津冀司法协作机制,深化委托调查、委托执行、审判工作协作,建立跨域立案服务一体化、社会纠纷联动化解、重大事项和疑难案件通报会商、执行联动协作资源共享机制。依法保障创新驱动,保护创新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和人才引进,加大对科技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保障“双创双服”活动顺利开展。
同时,《意见》还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保障民生权益、着力保障精准脱贫攻坚、加强产权保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决胜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司法面临的现实问题提出了具体解决措施。据了解,《意见》出台前,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专题调研组多次走访渤海新区等地,通过司法统计、基层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提炼建设沿海率先发展创新示范区和环渤海地区重要工业城市建设中的现实司法需求,以问题为导向,精准发力,提出整改措施和改进方向,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实现司法作为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