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我省法院系统集中公开宣判十起涉黑恶案件,95人受到法律制裁。
十起涉黑恶犯罪案件包括:邢台市被告人李思博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定州市被告人王海龙等8人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案;石家庄市裕华区被告人崔根茂等17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长安区被告人鄂喆等23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新华区被告人孙楠等15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案,行唐县被告人高增权等5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案;唐山市丰润区被告人周建伟等3人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案,滦南县被告人杨一帆等14人寻衅滋事案;廊坊市大厂被告人王可民等3人抢劫、敲诈勒索案,霸州市被告人董小小等6人敲诈勒索案等。
根据不同罪责依法判处9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十八年不等,并处罚金。
省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做到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无恶治乱,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