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财政厅下达2018年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河北省11个设区市和定州、辛集市及雄安新区共获补助资金34186万元。其中,耕地质量提升4830万元、增殖放流1460万元、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12853万元、草原生态补奖绩效评价奖励15043万元。
河北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各部门严格依法使用专项资金,加强组织领导、资金监管和绩效考核,确保资金管理规范、运行安全、使用高效。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此次下达到国家级贫困县的资金不带项目,相关贫困县可根据本地脱贫攻坚规划,统筹整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