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取消挂号费,改为收取门诊诊察费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降低大型设备检查治疗价格;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等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根据《河北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7月25日零时起,我市5家公立医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这5家公立医院为:沧州市中心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沧州市妇幼保健院和沧州市传染病医院。
普通西医门诊诊察费每人每次报销9元
“这次改革后,百姓到市区5家公立医院看病,首先遇到的变化就是挂号费取消,改为收取门诊诊察费。”昨天,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门诊诊察费包含挂号、诊查和药事服务等费用,是在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察费基础上新设立的。调整后,门诊诊察费纳入本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据了解,今后普通门诊诊察费收费标准为10元,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标准为15元,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标准为25元,知名专家诊察费标准为50元。其中,西医门诊诊察费医保报销标准为每人每诊次9元,中医门诊诊察费报销标准为每人每诊次16元,其余部分由个人自付。举个例子,如果选择普通西医医生就诊,门诊诊察费医保报销9元,个人只需自付1元,相比之前的普通号3元,下降了2元。如果选择主任医师门诊,门诊诊察费为25元,医保报销9元,个人自付16元,较之前的挂号费8元,则增加了8元。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参保患者普通门诊诊察费个人自付费用较改革前有所降低,副主任医师以上的专家门诊诊察费自付费用有所增加,这充分体现了医务人员的技术劳务价值,保障了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进而引导患者合理分流,缓解市级大医院、知名专家看病拥挤的问题。
此外,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要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患者,保留了简易门诊,按每人次1元收取,由患者个人自付。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有升有降这次调整降低了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大型医用设备(磁共振、C T等)检查和检验类项目价格平均降低了10%。
除诊察费提高外,护理、中医、手术、治疗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也相应提高了。护理费平均提高了160%,其中:一、二、三级护理费由现行每日8元、5元、2元,分别调整为24元、15元、6元,一、二、三级护理费传染病人每日加收3元;中医类项目价格平均提高55%;部分治疗类项目价格平均提高25%;普通床位价格提高50%,其中省级单人、2人、3人、4人以上间床位价格由现行每日25元、20元、16元、14元,分别调整为38元、30元、24元、21元。
同时,提高并拉开不同级别手术项目价格差距。一级手术价格提高10%,二级手术价格提高20%,三级手术价格提高35%,四级手术价格提高55%。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手术和治疗价格经批准可上浮不超过10%。还拉开儿科与成人项目价格差距。六周岁(含)以下儿童手术项目价格在成人手术标准基础上适当提高,提高幅度不超过10%。但涉及部分特殊群体的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等),价格维持现行标准不变。
这位负责人表示,价格改革是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按照“患者负担总体不增加”的原则,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项目价格上涨,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及检验价格及药品费用下降,患者总体费用水平基本保持平衡。具体每位患者的医疗费用是否降低还会因病而异。如果某位患者的诊疗以药物治疗为主,或者比较多地涉及C T、核磁检查,医疗费用就会有所下降;如果诊疗过程以技术劳务治疗项目为主,如手术、针灸、推拿,诊疗费用就会增加。
门诊诊察费医保报销需凭社保卡
参保患者到市直5家公立医院就诊时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所发生的门诊诊察费采取划卡(社会保障卡)记账的方式,个人只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考虑到还有部分参保人员尚未领取社保卡,上述5家公立医院暂时通过身份证或户口簿识别参保人员身份信息,实现门诊诊察费医保报销。2018年10月1日以后,参保人员必须持社保卡就医,方可享受门诊诊察费报销待遇。”这位负责人介绍说。
同时,他也特别提醒,已经参保尚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应该抓紧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近期2寸白底照片1张,到参保地社保卡服务网点申办社会保障卡。否则,2018年10月1日之后将不能享受门诊诊察费报销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