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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李倩
2018-06-26 10:4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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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寿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恩国、李丽华、潘海瀛、谢荣珂、刘振华,秘书长张龙华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浩,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机关各室委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沧州市2017年市本级和全市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沧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及人事任免事项。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分组审议。关于《市本级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大家认为,审计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出问题分类清晰,并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和风险防控、提高部门预算和财政管理水平及支出绩效等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进一步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关于《沧州市2017年市本级和全市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市政府及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依法加大征管力度,切实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全市财政继续保持平稳运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近年来,我市加大对《水法》的执行力度,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推进了人水和谐发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大家认为,我市强化规划引领,深入实施海洋环境综合整治,推进了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关于《沧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国有资产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及人事任免事项,大家一致表示赞成。

  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了联组审议,表决通过了上述报告和有关事项。

关键词:人大,会议责任编辑: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