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县区分站:
当前位置: 沧州发布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崔上
2022-10-26 20:04:05
分享: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崔上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0月26日讯(记者 崔上)今天上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沧州市医疗保障局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曹书江先生,向大家介绍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曹书江副局长进行发布。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曹书江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

  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按照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安排,我向大家介绍一下我市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的有关情况。

  所谓谈判药品“双通道”,是指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相互协作,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满足谈判药品供应保障、临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并同步纳入医保支付的机制。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谈判药品,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谈判药品的调入、调出进行调整。谈判药品同通用名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按照谈判药品配备、使用。

  一、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出台背景

  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大力推进药品目录管理改革,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周期从原来的最长8年大幅缩短至每年1次,甚至一些新药上市当年就被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医保目录准入频率大幅加快,而医疗机构药品准入的模式尚未明显变化。改革前,大部分药品上市后都是“先进医院,后进医保”,药品有足够的时间经历市场推广、临床使用经验积累、临床专家认可、广泛使用这一过程。改革后,变成了“先进医保,再进医院”,对医疗机构快速准入和临床医生短期内广泛使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上讲,部分谈判药品出现“进院难”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深化医保药品目录管理改革的结果。为破解“进院难”,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与定点医疗机构一起,形成谈判药品报销的“双通道”,努力提升药品可及性。

  二、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主要任务目标

  一是分类管理,提升供应保障水平。我市于2018年8月试行医保特殊药品“双通道”管理,供应62种肿瘤靶向药,实现了电子处方流转和与医保信息平台的对接,为谈判药品“双通道”落地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打下了坚实基础。根据《河北省医保局、河北省卫健委关于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双通道”管理等事宜的通知》精神,今年以来,我们在原有特殊药品“双通道”的基础上,坚持高点定位、高标准推进,既丰富拓展原有“双通道”管理功能,提升综合保障水平,又通过机制创新,增强谈判药品可及性,实现管理服务优化升级。目前我们落实适用于我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门诊特殊病治疗使用药品共计303种(谈判药品275种,其他常规乙类28种),并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谈判药品的调入、调出进行调整。

  二是动态调整,明确遴选原则和程序。根据省医保局《关于遴选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函》精神,我们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纳入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药店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将资质合规、管理规范、信誉良好、布局合理的定点零售药店纳入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双通道药店遴选受理评估、谈判签约等程序,参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考察评估由县(市、区)医保部门负责,报市局备案。同时,我们坚持便民利民原则,鼓励具备条件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预约就诊、送药上门等服务。在市区5家定点零售药店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通过严格落实遴选原则和程序,我市于今年8月底又新增25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双通道”管理,达到了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的任务目标。

  三是确保安全,厘清医疗机构权责。我们主要从确保药品质量安全、临床合理使用等角度提出要求。要求定点医疗机构确保谈判药品有需必采,按需配备,对临床有使用需求的谈判药品,要定期一次性全部配备。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谈判药品, 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次均费用等影响其落地的考核指标范围。截至目前,我市共有24家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双通道”管理,实现了院内电子处方流转,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

  四是完善政策,确保适宜保障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根据我市医保基金运行情况,合理确定谈判药品支付比例。我们对于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施行统一的医保支付政策,保障患者合理报销待遇。本着惠民的原则,谈判药品(不含治疗肿瘤的靶向药)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比照新版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个人先行自付比例5%执行,有效减轻了参保人员的医疗负担。

  五是强化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双通道”机制建立,将原来药品院内管理的一部分职能转移至院外,管理环节明显增多,对基金安全风险管控提出了新的挑战。我们以处方流转为核心,通过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落实“定机构、定医师、可追溯”等要求,实现患者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同时完善细化医保用药审核规则,引入智能监控,加强“双通道”用药费用和基金支出常规分析和监测,严厉打击“双通道”领域套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可控。

  记者朋友们,医疗保障是重大民生工程,医保政策的落实离不开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广泛宣传。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市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共同营造好医保改革发展氛围,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谢谢大家!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谢谢曹书江副局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问题1: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为什么要实行“双通道”管理?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曹书江副局长回答。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曹书江

  “谈判药品”,是指国家医保部门与相关医药企业协商谈判,对临床必需、疗效较好但价格较高的药品达成降价协议,并纳入医保目录管理的药品。由于医疗机构有较为严格的药品准入程序、医保目录更新准入频率提速等多重因素叠加,造成很多药品尤其是刚上市的新药由原来的“先进医院、后进医保”,转变为“先进医保、再进医院”,形成“时间差”,加上实行药品零加成后部分医疗机构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谈判药品“进院难”,患者在医院买不到的问题。建立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有效的解决了这一问题,即:谈判药品在医院买不到,也可在药店买得到,并且享受和在医院买药同等报销政策。这既能确保谈判药品“买得到”“用得上”“能报销”。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继续提问。

  问题二:谈判药品是否能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都能买得到?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曹书江副局长回答。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曹书江

  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就是要求每个药品至少在统筹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双通道”药店中能买得到,但不是每个药品都能够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同时买得到。换句话说,定点医疗机构还是谈判药品的主要供应渠道,在定点医疗机构买不到的情况下,“双通道”药店可以成为有效补充渠道。为了达到“双通道”管理的这一目标,我们强化了定点医疗机构对谈判药品采购配备和临床合理使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于临床确有需求的谈判药品,医疗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根据功能定位做到“按需配备”“应配尽配”;对于暂时无法纳入本医疗机构供应目录的谈判药品,应纳入临时采购,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周期、及时采购,满足群众用药需求。对于医疗机构暂时无法供应的谈判药品,取得“双通道”药店资质的定点零售药店都要积极配备,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继续提问。

  问题三: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政策非常惠民便民,请问医保部门将会采取哪些措施来确保这些好政策落地见效?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曹书江副局长回答。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 曹书江

  为确保谈判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全面落实到位,我们将强化两方面的措施。

  一是强化“双通道”信息化支撑。指导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及时做好信息系统对接和改造,实现电子处方在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双通道”药店顺畅流转。以电子处方流转为核心,实现参保人员购药和医保支付全过程可追溯。二是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对全市医保系统的指导和培训,强化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对“双通道”政策的知晓度。及时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升群众对“双通道”惠民政策的满意度。同时,我们也真诚地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们对我们的医保工作进行关心关注和全面客观报道,协助我们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共同为医保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谢谢曹书江副局长的介绍,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沧州,医疗保障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