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苏晨旭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8月11日讯(记者 吴浩 苏晨旭)今天上午,记者从沧州市2022年上半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提高沧州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利用移动执法APP系统,通过实时指挥、实时调度、实时分析、实时研判、实时整改。上半年,市县两级共出动执法人员39072人次,检查企业13802家次。
沧州市积极推动“非现场”执法监管执法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打扰。一方面采取分表计电的技术手段来监控防治设施的启用停用情况,通过对企业用电量进行监控以及分析企业生产设备、治理设施用电趋势的变化,甄别企业治污设施是否处于正常开启;另一方面采取安装自动监测设备监控企业真实排污情况,实现了对污染物是否稳定达标排放的远程实时监管;同时,我市采取对企业安装远程执法抽查系统智能仪的方式,实现远程抽查执法,上半年完成远程执法集中抽查涉水企业33家次、涉气企业15家次,均未发现超标、超误差问题。
污染源监管领域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对检查发现问题,建立台账、销号管理、动态清零,确保执法过程中检查项目全覆盖、检查过程全纪录、检查结果全公示、发现问题全处理。上半年,全市执法人员严格落实“双随机 一公开”执法抽查制度,市级通过环境执法系统共抽选污染源256家,其中重点排污单位217家(次),特殊监管对象39家(次)。下属19个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共检查企业2615家(次),其中重点排污单位591家(次),一般排污单位1812家(次),特殊监管对象212家(次)。
开展涉医疗废物及医疗废水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750人次,共检查医疗机构、隔离点、处置单位875家。医疗机构及隔离点严格按照规范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安全有效处置;医疗废水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加药情况正常,未发现环境违法问题。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检察院三部门联合下发《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自5月份开始共同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行动中,沧州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22人次,检查企业374家次。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执法行动。重点聚焦建筑施工、市政工程、裸露地块、建筑拆(破)除、城市道路积尘、渣土车辆运输、工业企业料堆、小散料堆场等十三类扬尘问题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期间共出动执法力量2.1万余人次,对管控清单内10774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环境问题50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自5月20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执法帮扶专项行动。行动中,通过分表计电、部监督帮扶APP、乡镇监测站点数据高值等“非现场”手段,以石油炼制、石油化工、有机化工、煤化工、焦化(含兰炭)、制药等化工行业,涉及工业涂装的汽车、家具、零部件、钢结构、彩涂板等行业包装印刷行业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对10个关键环节开展执法帮扶行动。
组织任丘市、河间市、肃宁县重点对白洋淀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设施、涉水工业企业、入河入淀排污口及河道周边环境治理情况开展全面排查。行动中,共排查企业39家,发现环境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为保障汛期涉水企业达标排放,于6月6日至8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2年汛期重点涉水企业专项执法行动。全市已出动人员779人,检查涉水企业308家,完成了对重点涉水企业检查的全覆盖。
沧州市生态环境执法严格执行不罚款、不停产、不限产、保开工的“三不一保”政策,明确要求坚持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以及造假必罚、恶意必罚、屡犯必罚的“三不三必须”执法原则,为企业营造安心、顺心的发展环境。
实施分类监管,为企业经营管理松绑减负,对列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374家企业,做到“无事不扰”与正常执法相结合,强化审慎包容监管,对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实施差异化监管,帮助企业整改。
深入县(市、区)和企业一线,开展环境执法帮扶“两进三送”实践活动。通过精准服务,帮助基层企业准确掌握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破解污染治理技术难题。活动中,已向270余家企业发放各类普法宣传材料900余份,实地走访企业150余家,召开座谈会30余次。通过向企业解读环境政策法规,聚焦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生态环保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2022年,沧州市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将立足新阶段、把握新要求,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生态环保工作重要部署上来,担当尽责、攻坚克难,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