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县区分站:
当前位置: 本网动态

沧州市《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来啦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董肖飞
2022-06-24 16:51:29
分享: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董肖飞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6月24日讯(记者 董肖飞)记者从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管理,大力提升维护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以及2021年12月16日河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执行的《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管理暂行办法》,沧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正式启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证的办理工作。

  据悉,新竣工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前,应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租赁使用的,应在签订租赁使用合同后5日内办理。《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原则上按照人民防空工程整体规模发放。人民防空工程只有一个使用单位或个人的, 由工程使用单位申请办理,有多个使用单位或个人的,由工程隶属单位申请办理。

  此外,《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工程登记单位应主动到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登记单位使用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核,同意继续使用的,换发新《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原证交回原发证机关。工程隶属单位和工程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不满5年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使用证》有效期与签订合同期限一致。

关键词:办法,工程,防空,新闻发布会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