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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审核护航“红头文件”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
2022-06-22 11: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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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政府形象。合法性审核是确保“红头文件”合法有效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我市通过深研上位政策依据,扎实构建合法性审核的“四梁八柱”,积极打通“痛点、堵点”,推动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不断向规范化、精细化、信息化迈进。这是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的。

  沧州市通过深研上位政策依据,特别是《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将涉及合法性审核的内容逐项分解为24项工作任务作为一级工作指标,同时进一步按照已完成的、已开展未落实到位的和尚未开展的三个层次细分二级工作指标,统筹安排、逐项落实,认真绘就关于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审查工作“路线图”,为挂图作战奠定基础。

  围绕制度建设,扎实构建“四梁八柱”。以调整并重新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为突破口,从源头杜绝违法文件出台,依法核定了49个单位作为有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适格主体,并予以公布,此外其他任何单位无权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以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为契机,及时开展“拉网式”清理,逐步扩大汇编范围,努力将各县(市、区)各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补充进来,真正实现“底数清、监督无死角”;出台关于地方政府立法的五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规范性文件监管的制度体系。

  认真研究制约工作效率的“痛点、堵点”,从根本上解决困扰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核心问题。建立“审核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为保障合法性审核工作顺利开展理顺体制机制起到重要作用。备案审查从严把“报送关”“审核关”“纠错关”,狠抓“报送率”“及时率”“规范率”“纠错率”,不断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推向深入。

  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完善关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相关配套制度,持续推进全市合法性审核全覆盖,重新修订《沧州市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及宣传贯彻工作。(记者 闫晓楠 通讯员 刘莉)

关键词:文件,审核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