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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发放3168.28万元 沧州市三万余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助费

来源: 冀云  作者:董肖飞
2021-12-02 11:3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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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董肖飞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崔上 董肖飞)记者从12月1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切实解决广大中小学生寄宿需求,改善寄宿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条件,确保学生健康、安全住宿,2021年,沧州市实施了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一年来,沧州市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沧州市义务教育寄宿制中小学办学条件全部达到省定办学标准。

  据了解,为了努力改善中小学寄宿生生活条件,沧州市教育局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研小组,对全市22个县(市、区)中小学寄宿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掌握了底数。在此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明确了2021年通过新建、改扩建新增床位2000单人张的任务目标,涉及4个县市5所学校和市直属1所学校。截至今年9月底,六所学校已全部完成学生用床购置工作,圆满完成年初下达任务目标。实际购置学生用床9702单人张,投入资金近400万元。(东光县一中和孟村县一中新校区投入使用,为了改善学生住宿条件,经多方努力,学生用床全部为新购置,原来床位轮转给其他学校使用)

  除了在学习、生活方面不断改善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外,按照有关政策对六类寄宿学生(经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确认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和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学生(建档立卡、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进行资助。2021年,沧州市共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和非寄宿生34671人,发放生活补助3168.28万元。

关键词:寄宿,学校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