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新媒体集团  主办
县区分站:
当前位置: 本网动态

沧州市社会保障兜底政策惠及4.8万人

来源: 冀云  作者:董肖飞
2021-12-02 11:35:44
分享: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董肖飞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董肖飞)记者从12月1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年来,沧州市社会救助工作坚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在保障基本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三五”期间,沧州市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2015年底每人每月450元增长至2020年9月底每人每月726元,年均增长13%;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2015年底每人每年2800元增长至2020年9月底每人每年5460元,年均增长19%,有效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今年以来,沧州市扎实开展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工作。缩小城乡保障差距,逐步推动城乡保障标准统筹,运河区、新华区、高新区、开发区、中捷、南大港已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保障标准统筹;强化便民惠民服务措施,全市所有乡镇依托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建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统一受理、协办、转办社会救助申请事项,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积大的方便了困难群众的救助申请和办理;完善审核确认机制,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开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下放乡镇试点工作指导方案》要求,黄骅市、沧县、孟村县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限已下放到乡镇(街道);稳妥推进社会救助信息化建设,肃宁县利用政务平台,实现了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网上办理,老百姓足不出村就可完成低保、特困的申请、审核和审批;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任丘市、黄骅市、肃宁县、青县、沧县、盐山县共投入资金2348.25万元,为每个乡镇配备了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充实了基层工作力量,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有效提高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

  截至今年9月底,沧州市城乡低保人数10.29万人、城乡特困人数2.03万人。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社会救助兜底保障4.8万人,占比达到64%。

关键词:民生,脱贫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