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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将“融合”发展

来源: 长城网  作者:
2021-09-22 09: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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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制定《关于推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融合发展 全面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的实施方案》,提出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将实施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共建,统筹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方案指出,引进开发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和地域特色经济的“职业培训包”,为劳动者提供定制式职业技能培训。推行“典型任务培训法”,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或行业企业评价规范,把开发劳动者从事相关职业必须具备的典型技能任务融入培训中。对企业职工、农民工等群体,采取弹性学时、累积学时的办法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达到国家级、省级标准的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产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安全技能实训基地、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等项目,要向优质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倾斜。通过校企合作、第三方机构、院校鉴定所(站)、竞赛选拔、职业资格鉴定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评价。职业院校将积极推行“1+X”证书制度,学生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国家标准职业(工种)名称、内容、等级划分要求的,在就业、职称评审、薪资确定、技能人才荣誉称号评审等方面,与技能人才自主评价企业和职业技能培训评价组织颁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方案提出,将统一培训标准,引领院校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坚持标准引领,组织行业企业和院校大规模开发符合我市发展需求的行业企业评价规范和专项能力考核规范,积极引进外地成熟适用的职业(工种)评价规范,加强配套教材开发和题库建设,到明年底基本覆盖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所涉主体职业(工种),培树特色技能人才品牌。拓展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鼓励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积极承办各类职业技能赛事活动;支持优秀技能人才参加省级、国家级、世界级职业技能大赛,其中对参加省级及以下技能竞赛的按每人最高不超过8000元标准给予赛前培训补贴。

  组织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青年、下岗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等就业重点群体,精准开展“菜单”式培训和定岗定向培训,加强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每年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不低于8000人次,开展创业培训不低于2000人次,将参训人员培养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大力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每年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学徒2000人以上。

  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和高级技工学校将着眼培育燕赵工匠,大力开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增加高技能人才供给。围绕先进制造业和物联网、大数据、5G与VR技术、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业,开展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等方面培训,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专业知识水平、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创新创造能力。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每年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不低于2000人次。(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申萍 通讯员 陈永洪 郭福昌)  

关键词:职业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