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23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寿平主持会议,副主任鞠志杰、李丽华、毛长军、潘海瀛、谢荣珂、刘振华,秘书长张龙华出席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薛青松、市检察院代检察长白振平,市法院、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了《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审议了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事项、沧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以及人事任免议案。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与会人员对上述议题进行分组审议。会议一致认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许多工作得到省人大充分肯定,“代表之家”平台建设、“一亮五增”、国有资产监督等特色工作在全省领先,履职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第二次全体会议进行联组审议,表决通过上述草案及有关事项(会议相关文件及名单见本报今日三版),决定将《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交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向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李寿平指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探索提升工作实效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展工作内容的广度深度,有力地推进了“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在立法、监督、任免、重大事项决定和代表工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对推动法治沧州建设、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促进作用。希望新的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不断开创全市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沧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来源:沧州日报 记者 李其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