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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双十”工程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崔上
2022-10-26 20: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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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崔上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10月26日讯(记者 崔上)今天上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面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双十”工程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哲先生;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庆鑫先生;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刘建彬先生。

  他们将向大家介绍全面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双十”工程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李哲常务副院长进行发布。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李哲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各位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法院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今天在这里,我向大家简要介绍沧州中院全面实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双十”工程的相关情况。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也是省委十届二次全会安排部署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沧州中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双十”工程。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机制创新,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依法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一步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全流程、一站式法律服务,助推全市打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沧州中院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首要职责和“一把手工程”,制定出台了《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从领导机构、人员组成、职能协调、工作推进等方面理顺工作机制,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双十”工程即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的十项具体举措并有序开展的十个专项行动。

  一、扎实推动涉企纠纷排查化解,配套开展涉企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加快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建设,主动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大局,推进涉企纠纷源头化解,建立涉企纠纷隐患风险等级评定机制,做好涉企纠纷案件风险等级评估、评定工作。

  二、加大涉企纠纷执行力度,配套开展涉企纠纷执行联动专项行动。构建涉企案件执行绿色通道,提高执行效率,坚持善意执行“护企”、修复信用“暖企”,减少执行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探索建立企业信用修复制度。

  三、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配套开展规范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专项行动。坚持精准识别、分类施策,出台破产案件预重整工作指引,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价值的企业,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提高市场资源配置率。深入开展“6912”国企改革案件清零专项行动,促进危困企业有序退出,进一步强化“府院联动”,切实助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四、升级诉服举措“保姆式”护企安商,配套开展诉讼服务水平提升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全流程网上诉讼,开通涉企绿色通道,针对涉诉企业需求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切实提升诉讼便利度指数,积极引导涉诉企业通过非诉方式化解纠纷,通过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或速裁程序,有效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五、高水平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配套开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科技成果、原创作品、驰名商标和老字号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促进新兴产业健康成长;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整合专业资源,建立知识产权调解专家智库,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水平。

  六、强力整顿司法作风,配套开展“清风护商”司法作风专项整顿活动依托12368诉讼服务热线平台,增设营商环境服务专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预警、来电回访、满意度测评等服务,畅通诉求渠道,坚决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回应社会期待。

  七、坚持“浸润式司法”服务招商引资,配套开展服务招商引资专项行动。立足企业发展需求,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双向走访,员额法官一对一深入企业,排查纠纷隐患、提供法律咨询,引导企业家在经营活动中遵纪守法、公平竞争,制定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诉讼程序指引等便利清单,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闭环”式司法服务。

  八、精准打击各类涉企犯罪,配套开展精准打击涉企犯罪专项行动。严格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的界限,精准打击各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九、司法“良方”护航依法行政新格局,配套开展司法建议助推依法行政专项行动。发挥行政审判对营商环境的维护和指引作用,完善行政争议联动调解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检察监督工作衔接,及时预防化解依法行政领域遇到的疑难问题,用好司法建议助力营商环境优化,持续提升法院司法建议质量,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保障全市营商环境建设。

  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配套开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发布“助企”“安企”典型案例,通过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司法助力民营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可供参考的示范样本,让企业发展更具信心和希望。通过利用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介,强化涉企法治宣传教育,以多种形式传递司法为民理念,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工作成效。

  截至目前,沧州中院已设立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在立、审、执环节组建专门团队,全流程加快涉企纠纷办理速度,减轻企业诉累,综合运用多元途径化解纠纷,降低企业诉讼成本,涉企纠纷平均审理时长同比2021年显著下降。实行法治化营商环境投诉办理机制,设立12368法营热线和营商环境投诉专门窗口,畅通投诉渠道,对企业投诉事项做到有受理、有登记、有办理、有答复,定期统计法治化营商环境痛点堵点,做到系统治理。热线设立以来,持续接听企业来电,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受到广大企业家的充分认可。

  下一步,沧州中院将持续聚焦企业涉诉等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全省全市“大招商、招大商”的工作重点,进一步发挥法官联系工作在送法进企、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作用,突出对全市和各县域招商重点服务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紧紧围绕企业发展需求,不断细化完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持续开展各项专项行动,有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双十”工程走深走实,落地见效,让企业感受到沧州营商环境的司法温度,切实让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促使企业“招得来、留得住”。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谢谢李哲常务副院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媒体。

  问题一:近年来,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取得突出成效,在本次“双十”工程中,我们沧州法院在立案诉服领域有哪些新举措呢?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李哲常务副院长回答。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李哲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沧州法院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不断优化工作举措,以实际行动为企业纾困解难,提供优质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助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服务企业。全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优化营商环境绿色通道,开通12368企业服务热线,指定专人负责、优先接待,保障涉企案件从安全检查、材料收转、诉前化解到立案受理等各个环节全程绿色通行,在绿色通道跑出加速度。

  推行多元立案,减轻企业诉累。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推进,人民法院的立案工作实现了“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近期,沧州法院重点推出人民法庭立案全覆盖措施,让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立案更加便捷。另外,沧州中院作为二审网上立案的试点单位,已实现上诉案件的全流程线上办理。

  主动联系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沧州法院以法官联系人机制为抓手,以人民法庭为触角,以“12368企业服务热线”为纽带,聚焦企业法律需求,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逐一建立企业走访台账,坚决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纠纷交织叠加、激化升级。

  坚持调解优先,拓宽解纷渠道。全市两级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与工商联、银保监会、市场监管局、侨联等部门对接,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推动“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实质化运行。大力推进音视频在线调解,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在线解纷服务。截至9月份,诉前调解率和诉前调解成功率均位居全省前列。

  践行因案制宜,审慎诉前保全。全市两级法院对有发展前景、转型升级可能性较大的企业,结合企业经营、资产状况、企业信用等因素,慎用强制执行措施,被保全人能够提供其他等值担保财产且利于执行的,及时进行保全变更。对有一定履行能力,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的企业注重“善意保全”,合理运用保全措施,避免对涉诉企业财产超范围查封、扣押和冻结。

  推进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全市两级法院实现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合理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位居全省第一,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与去年同期相比,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显著提高。提高涉企上诉案件移转效率,合同纠纷上诉案件移转周期大幅缩短。强化涉企案件审限管理,规范审限延长、扣除、中止的审批,确保涉企案件办理效率在现有基础上稳步提升,截至9月份,案件平均审理时长位居全省第一。

  落实司法救助,保障企业诉权。全市两级法院严格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落实司法救助,一律减交或缓交相关费用,降低困难企业“诉讼门槛”,切实保障企业充分行使诉权,服务涉诉企业共克时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沧州法院将继续牢固树立这一理念,紧紧围绕沧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建设,努力打造更高水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继续提问。

  问题二:近年来沧州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上做了哪些工作,此次行动中有什么具体安排?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陈庆鑫副院长回答。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庆鑫

  在民事案件审判中,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重要一环。沧州中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充分运用司法措施,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有效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今年九月,沧州中院专门审判庭被河北省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办公室评为知识产权保护优秀集体。

  沧州中院近三年依法审理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积极调解,大量案件以调撤结案;依法审理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一审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从今年5月1日起,沧州辖区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管辖权下放至新华法院。新华法院对知识产权案件积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极大缩短了平均办案时长。

  在此次“双十”行动中,沧州法院将继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司法改革,健全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体系,提高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一是繁简分流,进一步压缩办案时长。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推进知产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严格依法掌握委托鉴定、中止诉讼、发回重审等审查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消耗。依法支持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申请,为裁判的及时执行创造条件。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工作指引》,推动简单知识产权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切实提升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效率与质量,持续缩短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诉讼周期。

  二是精准司法,合理确定法定赔偿数额。对于恶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加大惩治力度,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依法惩处严重侵害知识产权行为。将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侵权人按照赔偿基数判处一至五倍的惩罚性赔偿数额。对于侵权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案件,加大调解力度,综合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影响范围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既达到保护知识产权的目的,又避免给小微企业经营者带来过重负担。

  三是多元解纷,推进知产纠纷综合治理。采取多种方式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全方位营造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司法程序中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上的衔接,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完善不同诉讼程序、诉调程序之间转换机制,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提升知识产权类纠纷诉前调解质量,优化调解案件司法确认程序,满足人民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需求,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

  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意义重大、责任也重大,我院将继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营造维护创新创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谢谢!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继续提问。

  问题三:“暖企、助企、护企”专项执行行动,能为民营企业带来哪些实实在在的好处,有哪些创新举措?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请刘建彬局长回答。

  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刘建彬

  这个问题问出了企业的心声, “暖企、助企、护企”专项执行行动,作为沧州中院“双十”工程重要一环,将通过修复信用“暖企”,强化执行“助企”,善意执行“护企”,让民营企业切切实实感受到宽松、有序、安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修复信用“暖企”

  企业被纳入失信名单后,在行政许可,市场准入、项目审批、金融借贷、招标投标等方面受阻,一定程度上压缩了企业生存空间,限制了企业偿债能力。本次“暖企”行动,是沧州法院历史上首次对符合条件的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目的就是要给失信企业提供一次重整旗鼓再出发的机会。具体做法是,由市中院统一制定信用修复办法,对失信企业的信用修复原则、方式、条件等内容予以明确,依法及时屏蔽失信信息,提供信用修复证明,首批将重点筛查今年以来纳入失信名单的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予以信用修复,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履行能力,早日清偿债务,最终实现债权受偿和企业重生双赢。

  二、强化执行“助企”

  我们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企业申请执行案件,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同时,持续加大涉中小微企业、涉金融、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三类案件执行力度,大力推进网络查控、加快财产处置效率;通过司法拍卖盘活固定资产,缩短财产变现周期,为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回笼资金、减轻资金周转压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善意执行“护企”

  执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企业尚有经营发展前景,但因资金暂时周转困难无法及时履行债务的情况,如果僵化执行,很可能会导致“执行一个案件,跨掉一个企业”。对此,沧州法院将秉持善意执行理念,积极探索采取抵押资产抵债返租、债权转股权等多样化的执行方式;采取“活封活扣”保全方式,尽量让查封财产保持运营价值;支持被保全民营企业为盘活资产及时复工复产的置换保全财产申请;尊重被执行企业的变价自主权,努力实现民营企业财产变现价值最大化;严格区分失信与丧失履行能力,依法审慎对民营企业采取惩戒措施。

  通过以上多种途径,让执行有力度的同时更有温度,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宽松、有序、安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谢谢!

  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 李思杰

  谢谢三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再见。

关键词:新闻发布会,沧州,法院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