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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设立15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

来源: 冀云  作者:董肖飞
2021-12-02 11:3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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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记者 董肖飞 摄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董肖飞)记者从12月1日召开的沧州市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今年的6月1日起,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沧州市也在开启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新格局,并取得了积极成效。

  强化生活兜底保障。认真做好13597名困境未成年人生活兜底保障工作,近80%困境儿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其中机构养育孤儿99名,社会散居孤儿366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44名,每人每月按照1450元、1000元、1000元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先后出台《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加强保障制度建设。建立了困境未成年人保障标准长效动态增长机制,与社会救助制度相衔接,保障标准将逐年提高。

  妥善照料兜底监护。截至目前,市、县两级15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全部经编办批准设立,及时开展监护缺失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兜牢临时监护底线。今年通过组织开展政策宣传进村居、法治护航专题讲座、党史学习教育、心理个案辅导等活动服务未成年人7000余人次,取得了很好社会效果。加大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临时救助,近三年累计救助未成年人105人次,其中护送返乡31人次,通过人脸识别、DNA比对、网络及自媒体等方式寻亲2人次。深化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在全省率先挂牌设立“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兜牢未成年人长期监护底线。

  多元联动关爱保护。通过组建基层儿童服务队伍、购买专业社工项目、培育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等方式,搭建关爱服务平台,逐步搭建“专家团队+专业社工+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志愿者”参与的工作队伍,有效整合社会资源,为未成年人提供关心关爱服务。目前,沧州市共有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217名,村(居)儿童主任6037名,承担“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等职责,并联手专业社工、志愿者等人员共同为未成年人开展形式多样的自我保护、社会实践、关爱教育等活动。

关键词:未成年人,保障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