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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1阳光政务”系列第37场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吴浩
2021-07-29 19: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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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吴浩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吴浩)7月29日下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1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37场。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科长 苏国卿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是沧州市2021“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37场。我们邀请沧州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刘德权先生,请他介绍沧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下面,请刘德权调研员进行发布。

  沧州市应急管理局二级调研员 刘德权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感谢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下面,我就沧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一、基本情况

  沧州市风险普查的主要任务是摸清全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重点是对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灾害要素进行调查,全面收集获取孕灾环境、致灾因子、历史灾害数据以及人口、房屋建筑、基础设施、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公共服务系统等承灾体方面信息,同时综合各类信息进行风险评估,编制本地区灾害风险区划和灾害防治区划,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按照国家和省普查方案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两方面的职责,一是承担本地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统筹推进本地区做好风险普查工作,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二是承担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的普查任务。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具体的普查工作任务包括:

  (一)行政区划边界、代码、行政驻地等要素的调整和确认。

  (二)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会服务机构、公共文化场所、旅游景区、星级饭店、体育场馆、宗教活动场所、大型超市等9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调查。

  (三)各级政府减灾能力、社会组织减灾能力、村(居)基层减灾能力、居民家庭减灾能力等4个方面的综合减灾能力调查。

  (四)1978年以来各类自然灾害主要信息调查。

  (五)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等重点隐患调查。

  (六)依据国家普查技术规范要求对本级形成的普查数据进行质检,对下级形成的普查数据进行抽查。

  二、当前已经完成的工作

  按照国家和省普查方案要求,本次普查分两个阶段:2021年3月——2021年6月为前期准备阶段,重点任务是编制普查工作方案、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资金、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等相关工作。2021年7月——2022年12月为开展全面调查、风险评估和区划阶段。

  截止目前,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已经全部完成:

  一是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沧政办字〔2020〕128号),成立了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的普查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市普查工作。

  二是成立了由我局分管局长任主任,相关科室业务人员、有关单位联络员、第三方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自然灾害普查工作专班。目前,工作专班办公地点、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已到位。

  三是按照国家、省要求,编制印发了《沧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明确了普查总体工作任务,压实了各部门责任。

  四是落实了2021年度普查工作经费187.15万元。

  五是完成了第三方技术支撑单位的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了沧州电信公司和中国矿业大学河北工程咨询研究院为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

  六是组织力量对全市208个乡镇(街道)、6030个行政村(社区)行政区划边界、代码、行政驻地等要素信息进行了确认,增加了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等特殊区划。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市将组织召开沧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并根据国家和省普查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我市普查工作推进方案,分任务、分责任、分节点、分步骤安排全市普查工作。根据国家普查办印发的48项普查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全市有关工作人员对48项普查技术规范进行认真学习,编制可操作性强、实用性强的业务培训教材。按照县、乡、村不同层次、不同业务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对9类公共服务设施、4类综合减灾能力、3类重点区域重点隐患进行清查,制作调查范围和调查对象总体清单,为全面开展风险普查做好准备工作。

  谢谢大家!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对外推广和新闻发布科科长 苏国卿

  本场发布会就到这里,谢谢刘德权调研员,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再见。

关键词:沧州,新闻发布会,政务责任编辑: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