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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0阳光政务”系列第41场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吴浩
2020-12-30 18: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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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吴浩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吴浩)12月30日下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0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41场。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一新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是沧州市“2020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41场。

  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细化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推进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张俊华同志,请他介绍“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有关情况。首先,请张局长作介绍。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张俊华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非常高兴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市生态环境局表示感谢,感谢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接下来,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全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开展情况。

  一、坚持目标导向,推进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2017年以来,针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多发、频发的情况,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市部署安排,已经连续三年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空气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但与其他时段相比,秋冬季期间PM2.5平均浓度和重污染天数占比仍然偏高,因此,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非常必要。为做好2020-2021年第4个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确保“十三五”规划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圆满收官,生态环境部、省大气办相继下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河北省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明确了基本思路、工作目标和重点攻坚任务。

  沧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印发了《沧州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目标导向,强化上下联动,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各项工作。

  2020-2021年秋冬季,部、省下达我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分为两个时段,2020年10-12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到5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在4天;2021年1-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到73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控制到8天。根据市目标任务,结合各县(市、区)实际,下达了县级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其中10-12月,各县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53-67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不高于8天;2021年1-3月,各县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71-97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在5-15天。截至12月28日,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市秋冬季第一阶段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1天,到年底可完成目标要求。

  二、全力应对重污染天气,有效落实各项减排措施

  受区域地形和静稳、小风、逆温等不利气象条件影响,秋冬季极易出现重污染天气过程,因此做好应对工作非常重要。今年秋冬季以来,各级各部门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公众健康安全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共启动8次预警,尽最大努力削减污染排放总量、降低污染排放峰值、缩短污染影响时间,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科学研判积极应对削峰降速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强化多部门联动,从建筑施工扬尘管控、道路清扫保洁、散煤秸秆禁烧、机动车监管、工业企业管控等多个方面严格落实减排措施,实现减排少排目的。

  二是实施差异化管控严防“一刀切”实施工业企业绩效分级,制定“一厂一策”应急预案,评为A级和引领性企业,重污染应急期间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引导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涉及保障民生、保障城市正常运转或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的保障类工业企业,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管控,坚决杜绝“一刀切”。

  三是严格落实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按照有关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及时纳入全市生态环境正面监管清单,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有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三、坚持多措并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优化调整,深入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今年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全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完成28家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改造,形成秋冬季有效减排效益。持续开展排查整治,坚决遏制“散乱污”反弹。

  二是强化能源结构调整攻坚。积极推进清洁取暖,基本完成农村地区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清零”;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组织开展散煤复燃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散煤复燃问题;完成114台生物质锅炉、99台燃油锅炉淘汰改造;加强燃煤单位炉前煤质检测监管。秋冬季期间,每季度对4个重点行业及35蒸吨/小时以上非发电燃煤锅炉煤质至少抽检一次;做好劣质散煤管控,依法收缴、处置。

  三是大力推进运输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交通运输方式,2020年11月15日前,黄骅港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具备条件的原则上主要改由铁路运输,对不具备铁路、管道或管状带式等清洁运输的,采用新能源汽车或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32605辆;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管控,推进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达标整治;落实重型柴油货车远端绕行措施;常态化做好路检路查,依法依规对检测不合格车辆进行处罚并责令整改。

  四是全力做好重点行业深度治理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加强28台炉(窑)淘汰治理,全面加强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治理。

  五是深化扬尘及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全市秋冬季大气污染源排查管控专项行动,全面细化管控措施;加强建筑施工工地监管,推进城乡道路扬尘治理,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5%,县城建成区达到85%;加大港口露天堆场扬尘整治;规范视频监控和扬尘在线设备运行管理;开展全市秸秆垃圾露天禁烧专项行动,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开展全方位、全环节、全覆盖的大排查、大整治;强化禁燃禁放管控。

  六是强力开展VOCs综合整治。坚持夏病冬治,排查建立治理清单,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加快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力争2021年3月底前实现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应换尽换;强化涉VOCs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完成8家化工企业、1家工业涂装企业深度治理,对采用单一的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等低效技术治理工艺的,建立清单,列入2021年治理项目;加强无组织排放排查,督促企业取消非必要设置的旁路。强化涉VOCs储罐管控,规范活性炭更换;严格泄露与修复检测,推进油品储运销综合治理,深化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完善VOCs监测监控设施。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和督导帮扶,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鼓励全民参与,以高度责任感全面做好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对我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支持和关注,谢谢。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一新

  谢谢张局长。

  下面,请各位记者进行提问,提问时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本人所属媒体。

  现场提问:

  问题一:今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与往年相比,有什么不同?

  今年的方案与往年基本是一脉相承的,在继承过去行之有效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或扩展治理工作,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方案总体思路是一贯的,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过去秋冬季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果,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四个方面实施调整优化,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强调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组织保障,加大帮扶力度,确保责任落实。

  方案的主要变化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目标设定更加精准往年方案中是把秋冬季作为一个时段制定一个改善目标,今年是将秋冬季分为10-12月和明年1-3月两个时段设置改善目标。

  二是措施力度更大。清洁取暖覆盖面更广,散煤禁烧管控更严,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秸秆焚烧处罚问责力度进一步加大。

  三是更加注重重污染天气应对往年方案中将重污染天气应对作为重点工作的一部分采取管控,今年将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作为单独部分提出管控要求,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强化区域联动等,管控力度加大,措施制定更加科学。

  是更加注重指导帮扶。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攻坚主要任务,整合执法、监测、行业专家等力量组建专门队伍,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寓监督于帮扶之中。向企业宣传大气污染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引导企业自觉守法。

  问题二: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老百姓蓝天幸福感越来越强。大气污染防治这项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作为普通市民,大家应该采取什么方式积极参与到大气污染防治中,生活中应该注意什么?

  首先,感谢广大市民对我市大气污染治理污染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确实像这位记者说的一样,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多个方面,不仅需要政府、职能关部门履职尽责、排污企业主动担当,更需要全市群众的帮助和参与。我们也希望大家积极参与,争做保护大气环境的践行者。一是鼓励低碳绿色生活。每天节约一度电、少抽一颗烟、不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户外烧烤、绿色出行等等,都可以助力空气质量改善。二是美化净化环境。保持生活环境整洁,不乱丢乱放垃圾,不焚烧秸秆荒草,做产生扬尘的行为要予以管控,把保护环境作为一种习惯,养成文明的生活方式。三是履行社会责任。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检举,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对身边发现的污染大气行为,可以通过举报电话、网络平台等方式进行举报,让我们共同努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一新

  时间关系,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张局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再见。

关键词:沧州,新闻发布会,政务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