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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0阳光政务”系列第31场新闻发布会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吴浩
2020-10-21 19:3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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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吴浩 摄

  长城网讯(记者 吴浩)10月21日下午,沧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2020阳光政务”系列第31场新闻发布会。全程实录如下: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一新

  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沧州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是沧州市“2020阳光政务”系列新闻发布会第31场。

  今天,我们邀请到了市医疗保障局局长孙庚杰同志,请他介绍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的有关情况。下面,请孙局长进行发布。

  沧州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孙庚杰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好。

  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对医疗保障事业的关心、支持和帮助。下面,按照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安排,我向大家介绍一下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有关情况。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主要是指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

  一、三步走,轻松异地就医。

  三步走就是六个字:“备案-住院-结算”。

  一是哪些人群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即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2.异地居住人员。即在异地居住生活的人员;3.异地工作人员。即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异地长期务工的人员;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即受医疗条件所限或病情需要等原因向外地转诊转院的人员。不管是参加城镇职工医保、还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都可以享受这项服务。

  二是怎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以及备案有效期。为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我市采取了多种备案方式。主要介绍以下两种方式:一种是网上备案。可以通过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沧州智慧医保”APP来实现。以“沧州智慧医保”APP为例简单介绍一下,安卓手机下载“沧州智慧医保”APP,打开程序,点击“我的”,再点击“注册”录入身份证号、密码;注册后登陆,在业务经办菜单栏选择异地人员备案,按照流程填写就诊区域、报销方式、开始日期、结束日期、就诊医院等申请信息,点击一键申请完成备案申请;备案后可在“我的申请”中查看所有的备案申请记录与审批结果与意见。另一种是窗口备案。只要带上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找工作人员办理备案即可。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持办理人身份证和就医人身份证、社保卡。对于异地急诊人员,也就是在外务工、出差或者探亲、旅游,因急诊抢救住院治疗的人员,备案需在急诊入院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有效期。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信息审核通过后长期有效,原则上半年内不得再次变更就医地,确需变更的,按异地转诊转院人员类型备案并执行相应待遇政策。异地转诊人员,仅限当次异地就医使用,时效为1年(备案后1年时间),再次转诊转院须重新申请备案。

  三是哪些医疗机构可以异地就医参保人可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站(网址://ylbzj.hebei.gov.cn),查询已开通跨省联网的异地定点医院。从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来看,从刚开始的三级医疗机构逐步向基层医疗机构扩展。以我市为例,截止目前,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三级医疗机构3家、二级医疗机构42家,一级医疗机构126家,并且每季度都有新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可以说是实现了县级行政区全覆盖。

  四是怎么结算。结算的方式有两种:即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直接结算简单的说就是备案的出院即报。手工报销主要是无法在异地实现直接结算的各种情况(急诊抢救并连续住院的、异地意外伤害住院的、未备案的)。对已备案的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因故未实现直接持卡结算而发生的现金住院医疗费用,可回参保地按规定手工报销相关费用。手工报销需提供医院收费票据、住院(门急诊)费用清单、处方底方、住院(门诊)病历及社保卡复印件。

  二、异地就医,可以报销多少。

  完成备案,选好医院,就可以刷卡看病。异地就医和我们平时用医保卡报销有些不一样,涉及参保地和就医地两地医保政策,也就是说:费用能不能报,看就医地;具体能报多少,看参保地。可以用三句话十五个字概括。1.就医地目录。(即哪些能报销)包括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标准。2.参保地待遇。(即能报多少)以参保地的政策为准,包括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最高限额等。3.就医地管理。就医地经办机构为异地就医人员提供和本地参保人员相同的服务和管理,包括咨询服务、医疗信息的记录、医疗行为的监控、医疗费用的审核等。

  下面,具体解读一下我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异地就医报销的起付线、报销比例。

  1.城镇职工。这里分为三种情况。1)异地安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年度内门槛费):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600元;三级定点医疗机构900元,二次减半,三次以上无。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90%,退休职工93%。2)转诊转院。起付标准:第一次2000元,二次减半,三次以上无。在职职工基金支付比例: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网上自行办理转诊转院的80%;无备案的70%。退休人员基金支付比例: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网上自行办理转诊转院的83%;无备案的73%。3)急诊抢救住院。与转诊转院政策相同,就不再重复了。2.居民医保1)异地安置。起付标准: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一级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医疗机构500元,三级医疗机构1800元,两次及以上减半;基金支付比例: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一级医疗机构85%,二级医疗机构75%,三级医疗机构65%。2)转诊转院。起付标准:第一次3000元,两次及以上减半。基金支付比例:通过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网上自行办理转诊转院的50%,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30%。3)急诊抢救住院。等同转诊转院政策。

  三、京津冀医疗保障协同发展

  我市先后将北京、天津30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我市医保定点范围。按照约定,我市参保人员在30家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只需办理备案手续,取消异地就医转诊转院证明,执行就医地“三目录”,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按照我市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标准执行,实现医保政策同城化,医保待遇同城化,经办流程同城化。

  北京15家定点医疗机构是: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七医学中心、北京大学第一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北京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特色医学中心(原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北京积水潭医院。

  天津15家定点医疗机构是: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天津市人民医院、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天津市胸科医院、天津市环湖医院、天津市儿童医院、天津市中心妇产科医院、天津市眼科医院、天津医科大学口腔医院、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天津医科大学朱宪彝纪念医院(天津医科大学代谢病医院)、天津泰达国际心血管医院、天津市肿瘤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血液学研究所)。

  主持人:沧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一新

  谢谢孙局长

  下面进入问答环节。请各位记者就感兴趣的话题进行提问,提问时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本人所属媒体。

  现场提问:

  1.此次有序扩大京津冀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互认范围,30家北京市、天津市定点医疗机构纳入我市医保定点范围,那么对在北京和天津的沧州人来说,去这30家定点医院就医,最大的变化是什么?

  答:最大的改变应该是在这30家定点医院就医,能实现与我市住院医保报销同标准、同待遇,取消了原来到京津就医报销比例降低10个百分点的门槛,实现了与我市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相同,使我市参保群众真正享受到了京津优质医疗资源。

  2.异地住院结算时,万一不成功怎么办?

  答:异地就医人员如果持卡结算时报错,请首先确认本人是否备案了,就医的医院是不是跨省定点医疗机构,这两点都没有问题,请医疗机构医保工作人员帮助联系其所属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第一时间排查解决持卡结算问题。若解决不了,拿回参保地手工报销。

  3.我市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的三级医疗机构3家是哪3家?

  答:沧州市中心医院、沧州市人民医院、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二医院)。

  本场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孙局长,谢谢各位记者朋友们,再见。

关键词:沧州,新闻发布会,政务责任编辑:吴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