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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运河区: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 长城网  作者:董肖飞
2020-06-19 17: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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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左为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董肖飞 摄

  长城网沧州讯(记者董肖飞)6月18日下午,沧州市运河区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运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运河区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排部署,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食品安全监管,有效保护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食品生产企业21家,食品流通经营单位2343家,餐饮服务单位1300余家(含学校幼儿园食堂122家),小餐饮1000余家,小饭桌227家,小作坊45家,小摊点1000余家。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制订了《沧州市运河区2020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沧州市运河区区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实行食品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属地责任。

  (二)强化抽检,科学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组建专门的抽样人员队伍,坚持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确保抽检工作质量,每年食品安全抽检近2000个批次,快速检测1000余批次。

  (三)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监管

  严把食品生产环节。对食品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标签标识、出厂检验进行检查,实行食品安全源头管控。

  严把食品流通环节。疫情期间,对7家农产品交易市场,600余家超市,近万家门店进行疫情防控。期间关闭活禽市场1个,关闭活禽交易区1个,关闭现场宰杀点14个。

  开展打击野生动物交易专项行动,对11家农贸及古玩市场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并签订禁售禁食承诺书。取缔四合市场内野味交易门店2家,取缔金街3户卖鸟和野生动物制品的商贩,取缔冀沧果品市场外鸟类经营商贩100余户,查扣部分野生鸟类,并坚持常态化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积极落实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沧州市华北商厦有限责任公司、沧州市华北商厦有限公司解放西路店、沧州市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等3家超市被评为省级“”放心肉菜超市,三家商场被评为“”省级销售示范单位”。

  同时,对“山寨”食品、农村问题食品进行专项整治,近一年多共下架收缴问题食品1000余包(袋),有效阻止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严把餐饮服务环节。春节前夕我局对提供年夜饭的餐饮企业进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疫情开始后,暂停了所有餐饮单位的经营活动。疫情期间多次对提供网上订餐服务的商家进行警示约谈,签订了禁售禁食野生动物和疫情防控的承诺书1000余份。

  随着疫情得到有效的控制,餐饮单位逐渐恢复经营,我局主要对疫情防控的常态化落实、食品安全、是否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推广公筷公勺、进行专项检查。共检查食堂90余家、餐饮单位1000余家。

  针对学校相继复学复课,我局对复课的十三所中学食堂、39所小学幼儿园食堂的食材库存、餐具消毒、食品留样等进行检查验收,对学校无食堂,实行集体供餐的两家供餐企业食用油、蔬菜进行随机抽样快检。同时,就食品安全问题对开学的学校食堂、大型餐饮单位食品安全负责人进行了食品安全培训约谈。

  (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我区共查办食品安全案件16起,罚没20余万元,近三年累计办理食品案件68起,罚没90余万元,有力震慑了食品经营违法行为。

关键词:食品安全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