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沧州市公安局获悉,为有效解决因违法养犬、不文明养犬产生的各类安全、卫生、环境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养犬管理工作的批示精神,结合省公安厅等部门对养犬管理的工作要求,该市公安局联合市委宣传部等八部门在各县(市、区)主城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养犬专项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沧州市公安机关出动警力5464人次,摸排登记各类犬只32868只,张贴、散发养犬宣传材料81120余份,清查整治犬只经营单位280家,查处各类违法养犬案件151起,督促养犬人办理免疫证5527个,清理流浪犬83只。
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公安机关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通告、张贴散发宣传材料、悬挂标语等形式,积极宣传依法文明养犬。但是部分养犬人依然我行我素,不遵守法律。溜犬不束犬链、不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物、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养犬扰民不制止等违法养犬现象时有发生,社会各界对此反应十分强烈。
为切实回应广大群众对养犬治理效果的期待,规范该市养犬行为,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近期,该市公安机关针对群众投诉较为突出地区和涉犬警情高发的重点区域,问题突出的小区、集贸市场、广场等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重点整治携犬出户不束犬链,携带导盲犬以外的犬只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交通工具、饲养犬只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违法养犬行为。截至5月15日,该市公安机关共办理溜犬不束犬链、犬只扰民等违法养犬案件151起。今后,该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加大打击整治工作力度,对违法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