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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推行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屈鹏
2019-08-19 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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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四种职能,推行互动互补、协调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并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8627件,成功化解8351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7%,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及时、不到位而引发的民转刑和重大上访事件。

  目前,全市建立起以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骨干、村(居)调解组织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组织为延伸,点、线、面结合的人民调解网络体系。现有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6318个,调解员2.2万余名;在各县(市、区)建立了“疑难纠纷调解指导中心”,在195个乡镇(街道)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村居、企业,因地制宜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服务调解室、社区法律援助服务站。在此基础上,我市不断加强调解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和场地建设。今年以来,在全市各县(市、区)先后组织人民调解员培训30余批次,参训人数近万人以上;开展了创建100个规范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选拔100名人民调解能手,总结编辑100个案例活动,有效提升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坚持将调解室建设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同步谋划、同步建设,各县(市、区),195个乡、镇(街道),6055个村(居)委会,全部完成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同时配套创设法律顾问微信群6055个,覆盖全部村居。截至目前,全市完成司法所的规范化达标建设81个。

  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是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保障。今年以来,我市建立联席会议、社情民意分析研判、矛盾纠纷排查预警、重大纠纷集体讨论等制度,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解四种职能,构建起互动互补、协调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与信访局联合建立了律师参与党委政府信访接待制度;设立市群众工作中心、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站,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创建以优秀调解员带动一般、以老带新的工作模式,吸纳新人进入调解队伍参与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收到良好成效,获得群众广泛肯定。

关键词:司法责任编辑:董肖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