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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召开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
2018-10-12 11: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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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1日,市长梅世彤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研究《关于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我市法制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我市市本级取消、下放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等事项。

  与会人员首先听取了我市法律专家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现场讲解。会议指出,《企业破产法》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国有和集体企业资产、相关债权人和债务人及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相关部门要以《企业破产法》为根本遵循,依法依规依程序扎实推进市属危困企业改革退出工作,确保成熟一家、改革一家,经得起群众、历史的检验。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学习宣传实施宪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市结合当前实际出台了《关于学习宣传实施宪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实施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切实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实施,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把宪法要求贯穿到政府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关于我市市本级取消、下发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本次向县(市、区)和市属开发区下放行政权力事项53项。会议指出,市本级下放行政权力事项,不仅是贯彻落实全省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具体举措,更是我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简政放权、便民利企目标,明确时间节点和运行程序,做好工作对接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有序衔接、服务到位。

  会议还研究了《沧州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意见》《沧州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事项。

关键词:责任编辑:龚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