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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现金”不是商家自由,而是“霸王条款”

来源: 沧州日报  作者:
2018-09-26 15: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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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小长假临近,国家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通知,要求提升旅游支付便利化水平,解决旅游时现金支付困难等问题。有关部门将对人民币现金支付相关投诉,特别是涉及旅游景区及周边摊点的投诉进行联合查证,严厉查处拒收现金行为。

  前不久,一项针对个人消费者和商户的官方调查结果显示,37%的消费者在过去1年内曾“被拒收现金”,39%的商户在过去1年内曾“拒收现金”。一些商家或公共服务单位为了一己之便,打着“无现金社会”的旗号,拒绝现金交易,给部分消费者带来了不便。关于商家到底能不能拒收现金的问题,一度成为了热点话题。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手机支付方式已变得普遍、快捷,但新型的支付渠道是一种选择,而非强加的方式,更何况人民币本来就是用来流通的,商家无权干涉消费者的支付自由。

  有网友认为,与消费者具有买和不买的选择权一样,商家也有选择卖与不卖的权利,如果消费者选择了商家不能接受的支付方式,商家可以拒绝售卖。但这样的理论忽略了一个事实,就是大多数拒绝现金支付的商家,都是临近景区、车站等地的“霸王户”,消费者在这些地方往往别无选择。

  “拒收现金”不是商家自由,而是“霸王条款”。商家拒收现金,其实和出租车拒载是一个道理,表面上看卖家有选择的权利,实则不然。在一些消费者乐于使用手机支付的同时,也有一些传统的消费者由于不会使用新的支付方式,或是担心新方式带来资金风险,希望使用现金支付。如果消费者在急需办理一项业务或买一样东西时,由于商家的“挑剔”,让手中人民币成了“废纸”,显然不合理。因此,用行政干预的手来理清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势在必行。

关键词:现金,旅游责任编辑:龚磊